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4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101日至1031日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不实,请于20241110日前向我局反映。

反映地址:汾阳市政务中心410办公室

反映电话:0358-7335993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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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伤认定受理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