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源海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路网畅通工程提升城市交通能力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我大队对您的建议很重视,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提案涉及我大队分办事项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大队对照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制定停车管理相关措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抓好路网畅通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一、科学规划静态交通

组织警力对医院门口、商场门口等人流车流密集的重点区域违法停车,双排、多排违法停车,不按照“按线、入位、顺向、限时”标准停放机动车,私设锥桶、铁桩等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和道路资源等行为进行治理。同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不规范的静态停车问题,撤销清理市民反映强烈、易造成交通拥堵、设置不合理的路内停车泊位;科学设置禁停网格线,禁停标志牌,规划单行线,全力规范和维护城区良好停车秩序。今年以来,我大队累计撤除不合理停车位600余个,施划禁停网格线1200余平方米,在狄青路、天平街设置单行线。在学院路旧佳乐美超市、钰龙湾停车场、和谐街、市政府周边、汾府小区对面、东关实验中学附近增设停车场,基本满足目前停车需求。此外与我市大型小区物业沟通协商,在钰龙湾小区、昌瑞绿洲小区、名门华府小区开放地下、地上停车位近千个,解决了临时停放车辆供给,进一步缓解居民小区、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压力。

二、加强违法停车整治

我大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将金鼎南一巷、盘龙街、英雄南路、庆丰街、西苑正街、鼓楼北街、府学街、胜利东街、富民北路、鼓楼西街、鼓楼南街、汾州大道、西府街、狄青路、集贤街、五佛楼周边、二道涧河等路况复杂、道路拥挤、极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定为交通秩序“严管街”,并将停车管理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采取“骑警巡线、视频巡面、固定岗管”的模式,全天候、不间断逐街排查、定点严管,切实形成高压严管的违停管理态势。今年以来,我大队累计查处车辆违停2万起、警告15300多次。

三、畅通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

针对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来往频繁的情况,在各学校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位,供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在城区每个学校上、下学高峰期不低于3名“助学岗”警力的基础上,在拥堵路段学校再增派2-3名警力,重点强化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接送车辆停放进行统一管理指挥,切实实现即停即走,严防车辆长时间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今年以来,共对5条学校周边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了优化调整,累计施划临时停车位970余平方米,设置标志标牌24套。

四、拓宽文明交通宣传渠道

我大队依托“七进宣传”活动,组织宣传民警走上街头、走进企业、走入校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倡导活动;在醒目位置,通过张贴《文明交通倡议书》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利用沿街商铺LED显示屏等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等车载屏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字幕等形式,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今年以来,我大队累计开展相关宣传25余次。

五、加强横向协作开展联合行动

我大队按照城市精细化建设要求,一直以来联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通过教育劝导和扣留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不断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2024年至今共暂扣电动自行车4747辆。

六、加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解决市区道路单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问题,从去年以来,我大队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约谈在汾的美团单车、青桔单车两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全面了解电动车市场投放、配置、调度等管理情况,指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超量投放及停放秩序混乱和存在“病车”上路等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警示企业加强运维管理,加大巡检力度,规范停放管理,有效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对于你提案中的建议,我们经过分析研判,答复如下:一是政务大厅路边道路改造问题,该路段混乱主要是政务大厅办事群众多造成的,现今政务大厅已搬离至青银高速东出口原核桃会展中心,交通流量明显下降;二是设立红绿灯问题,该路口属不规则路段,南北方向不足200米都设置有红绿灯,不符合安装条件;三是针对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的城市道路提质增效工程,道路施工地段多且分散,我大队将增加路面巡逻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四是一直以来我大队宣教民警在交通安全宣传中致力于倡导绿色出行、安全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真诚欢迎您督促检查我们的工作!


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