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33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尊敬的李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汾阳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建议非常好,现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作为便捷的出行方式,在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之而来的乱停乱放问题,的确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整治。
1.加强企业沟通,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投放、谁管理”的原则,我们多次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了解其车辆投放数量、运营模式及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就共享单车停放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督促企业配备足够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要求运维人员加大巡查频率,对骑行人员随意停放行为及时劝导教育。
2.强化日常巡查,规范停车秩序。立足“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我局下属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对西大街、南大街等重点街道及大型商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对不文明骑行的市民进行教育引导,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的共享单车及时摆放整齐,证据保全非机动车4117辆。与交警队联合,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283余辆,有效遏制了乱停乱放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持续完善交通设施,推动非机动车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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