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序号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政策级次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补贴对象补助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电话备注
合计中央省级市级县级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中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80元/人/月80元/人/月80元/人/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0358-2104107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中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720元/月460元/月72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按月发放0358-2104107
3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中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850元/月590元/月85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按月发放0358-2104107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50元/月
5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按月发放0358-2104107
5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0358-2104107
6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一次性奖励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一次性奖励500/30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0358-2104107
7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财社〔2022〕234号)
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一次性补助50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30日前录入山西省全员人口信息省4项奖扶系统“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当年计发,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0358-2104107
8育儿补贴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中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户籍在本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300元/人/月
省市县负担比例按照《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登录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请页面-填写婴幼儿信息-填写申领人信息-填写收款信息-提交材料“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原则上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集中发放0358-2104107
10离岗村级计生服务员补助汾阳市人民政府县级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农村离岗计划生育服务员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汾政办函〔2023〕16号)从1979年以来,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以上的,年满60周岁,属于正常离岗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员。80元/人/月


80元/人/月本人申请,县乡镇初审,县卫健局复审,拟定补助对象。“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按季发放0358-2104107
11老年村医退养补助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82号)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18]5号)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10年   350元/月
20年   400元/月
30年   450元/月

100元/月30元/月10年   220元/月
20年   270元/月
30年   320元/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按季发放每季度末0358-210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