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促进尽快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审核合格的153个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及要求

1.离校2年内(2023届、2024)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2.16-24周岁2008.01.01-2000.12.31出生)的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汾阳市户籍)。

3.已参加过见习的不得再报名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及人生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间的见习青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1980/,见习单位负担40%财政负担60%

3.人身意外伤害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与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见习活动安排

1.报名时间:202479日至731日。

2.报名途径:见习人员自行登录山西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在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的首页之后,点击右上端个人用户登录则会进入到政务网的统一登录页面,切换至【个人登录】,输入个人在政务网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统一登录。见习人员需点击右下方【注册】进行注册即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后,交回纸质资料审核。

3.报名需提供资料: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两份;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两份;③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4.资格审核202479-731日)。

5.录用: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由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见习单位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录用。确定录用后,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注意事项:

1.注册报名之前需先到汾阳市零工市场(南二环东方红酒楼对面)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后再进行注册。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登记为求职状态,城镇失业青年需登记为失业状态;

2.注册报名时在“业务办理归属地单位”栏时一定要选山西省汾阳市。

3.为了使就业见习单位更精准的达到人岗匹配,注册报名时一定要明确单位及岗位。



报名地址:汾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汾阳市东一环政务中心4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331109

汾阳市2024年青年见习岗位共153个,各见习岗位、数量、学历、专业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汾阳市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8


  附件:
    1、汾阳市2024年见习单位及岗位明细表(1).xlsx     2、汾阳市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