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4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3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不实,请于2024413日前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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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电话:0358-7335993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3


  附件:
    1、关于工伤认定决定结论的公示13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