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4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2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不实,请于202437日前向我局反映。

反映地址:汾阳市政务中心410办公室

反映电话:0358-7335993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9




  附件:
    1、工伤认定结论公示2.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