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考古前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以来完成考古调查勘探2388项,勘探总面积约15327.8万平方米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文物局围绕重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省考古前置改革。10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在考古前置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据省文物局副局长白雪冰介绍,2020年以来,全省完成考古调查勘探2388项,勘探总面积约15327.8万平方米,较2020年之前三年数量总和(964项、5327.4万平方米)还要高,完成考古发掘450余项,有效保护了一批地下文物。同时,省文物局加强全省考古勘探队伍调度,完成了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文物评估,在精准圈定考古勘探区域基础上,释放不符合地下文物埋藏规律土地共约45774.53万平方米(约合686617.95亩)。
白雪冰表示,考古调查、勘探是做好地下文物保护的最基础一步,是揭示本源、探索未知,推进中华文明进程研究的重要基础工作。做好文物考古工作,发挥山西考古工作在实证尧舜禹传说、诠释山西在五千年文明演进中的作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定位与要求,也是推进山西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围绕重点工作,省文物局重点推进建设用地考古前置改革,做好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协调共赢。
在顶层设计上,省政府办公厅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了《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省文物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土地收储(出让)前考古前置工作介入时间节点,确保前置管理规定更具有操作性。针对开发区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省文物局制定了《开发区文物考古工作服务指南》,结合文物资源所处地域,分批次开展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科学、精准划定避让区、勘探区和释放区,在有效保护好文物基础上,解决好开发区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
在工作机制上,由省文物局牵头、市县文物主管部门、考古机构共同参与,成立文物考古工作专班。建立文物专管员和考古工作月调度制度,协调解决全省考古前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全代办服务活动,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指派专人跟踪、协助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推进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前置工作。重点针对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用地时间紧迫的突出问题,开展文物保护评估冬季行动,加快推进开发区文物保护评估,保障开发区建设,实现了让项目方“拿地即开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文物、商务、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信息对等共享,会商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文物保护评估及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
此外,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联合在侯马市召开考古工作服务项目建设推进会,以会代训,加大文物保护评估、“标准地”改革政策宣传指导;省文物局联合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加强考古前置政策培训解读,消除了开发区管委会对文物保护评估及考古前置工作的认识误区和顾虑。
考古前置是一项改革工作,在今后推进过程中同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白雪冰表示,省文物局将督促、指导市县结合实际在制度设计、精准管控等方面探索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工作方式,继续深入推进此项改革。同时,继续坚持考古工作调度,全面跟进并指导省、市考古机构加强合作,持续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抓好工作落地。分类做好71个工业类开发区文物保护工作监管,及时跟进项目进度,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山西文物工作形象。(王媛 韩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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