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新闻来源: 市教体局
更新时间:2024-06-28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等。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3、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晋财教[2012]12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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