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水务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非农业取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的通知
汾水字〔2024〕21号
各有关取用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推动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提升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山西省用水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资源状况和各用水单位三年来综合用水情况,现将核定的2024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统一下达,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用水实行计划管理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各用水单位务必对用水计划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用水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取水单位应严格执行取水计划,严格控制单位产品取水量,计划用水户因建设、生产、经营等因素需要调整年计划用水量的,应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用水计划调整建议,并提交计划用水总量增减原因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在取水许可范围内的用水计划调整建议表(表7)。
三、各取用水户要依法执行用水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用水台账,填报年度用水计划统计报表。
汾阳市水务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1、2024年度非农业取用水计划下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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