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能源局 关于印发《汾阳市能源行业做好煤炭及电力保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汾能源发〔2022〕31号
各煤矿、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确保重要能源领域资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现将《汾阳市能源行业做好煤炭及电力保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能源局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能源行业做好煤炭及电力保供行动
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能源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能源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能源行业重要领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武胜强 市能源局局 长
副组长:侯广仁 市能源局副局长
高文河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王益栋 煤炭开发股股长
张 立 电力与新能源股股长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煤电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1〕36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及合同履约工作,确保燃煤电厂存煤在7天以上。市能源局将对该项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核查,对违约企业视情节严重程度实施约谈、通报、信用惩戒和追责问责等措施。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执行的,供需双方需向市能源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二)切实做好电力企业保供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做好新冠疫情期间的电力保供工作,提升电力设备安全水平,提高电力可靠性管理能力,为电力安全生产保供提供支撑。要做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加强发电侧涉网继电保护等二次系统的正常配置和安全运行,查找和消除二次设备、二次回路、保护定值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风光煤等各种电源开机,有序完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企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建立健全指导有力、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压实压紧责任链条,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企业保供责任,将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源物资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经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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