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汾林发〔2021〕8号
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汾阳市向阳林场、白虎岭林场: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夯实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按照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晋林办资[2021]51号)、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函[2021]286号)文件要求,结合汾阳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实际,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遥感技术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的“天空地”监管全覆盖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督促涉林乡镇及向阳林场、白虎岭林场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全市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总体思路
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采用遥感等技术手段,对管辖范围内的林地进行全覆盖的定时或实时监测,对发现的疑似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等林地变化图斑,通过核对档案资料、实地验证核实等方法,发现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核查内容
核查对象:相关部门、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个人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具体包括: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情况。
林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情况,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地)开垦等情况。
林木采伐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森林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乱砍滥伐情况。
涉林案件管理情况。对检查范围内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案件查处情况。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其他情况。
四、工作领导组
汾阳市林业局成立森林督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森林督查工作。
组 长:李建兵
副 组 长:任爱丽 贺洪鑫 王丽婕
成 员:森林派出所全体人员、林政管理站全体人员、各乡镇林业站站长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4月底前,组织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实地检查(5月至7月底)全面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8月至12月底前)查摆林地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林地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及向阳林场需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林业局。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下年度7月31日前)依法依规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及整改,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行为组织查处并整改到位。
六、督查方法
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汾阳市向阳林场、白虎岭林场要按照上级安排,主动作为,该下达停工通知书的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该行政处罚的及时进行行政处罚,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依法移送,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等手续的及时依法依规办理,需要限期恢复森林植被的及时组织恢复森林植被。将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整改,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及向阳林场、白虎岭林场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森林督查工作是国家林草局统一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森林督查工作的领导,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任务落实,确保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及向阳林场、白虎岭林场要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的所有林地进行排查,必须到实地核实验证所有核查图斑,核查人员应留存实地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
(三)及时移交案件,规范成果上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由核查组及时将问题移交当地所辖公安机关或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迅速开展对涉林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四)强化工作管理,健全问责机制。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及向阳林场要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自查,严把工作质量关,按时上报森林督查成果。对不按照工作要求,森林督查工作组织不力、进度迟缓、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要依法、依规严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工作纪律
在森林督查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按照督查内容、方法、范围开展工作,遵守工作程序、技术标准和保密规定,杜绝出现不深入实地核实、不据实填报数据等弄虚作假的情况,共同做好森林督查工作。
特此通知
汾阳市林业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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