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司法局关于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1.项目名称:汾阳市司法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2.服务内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期限:三个月。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山西省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注册备案的供应商;
2.拥有专业团队,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风险共担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配备,具有不少于3名熟悉招标业务的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明);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3.公司业务工作人员信息、简历及相关资质;
4.近三年招标实例简介;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报时间
1.参聘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17时止。
2.电子扫描版资料,统一A4大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单位名字命名,发至fyssfjbgs73@163.com
纸质参聘文件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件后须提前电话通知工作人员)或者直接送达 汾阳市司法局政工室(司法局办公楼第四层) 。送达地址: 汾阳市西河北路45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聘文件不予接收。
3.请勿派业务人员洽谈,恕不接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汾阳市司法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358-7223673
地址: 汾阳市西河北路45号四楼
电子信箱:fyssfjbgs73@163.com
汾阳市司法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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