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现因工作需要,拟对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第二个服务期编制实施方案进行采购选取,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根据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原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结合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第一个服务期实施情况、目前环境管理工作需求以及能力建设现状,编制第二个服务期项目实施方案。

1.2服务内容:编制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第二个服务期实施方案。

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二期服务主要包括:

1)监测设备运维: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VOCs在线监测系统、企业工况监测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移动监测车、空气网格微站、扬尘监测系统等。

2)视频监控运维:企业监控视频、河道监控视频、高点监控视频等。

3)监管平台运维:智能监管平台及配套设施。

4)人员保障服务:驻场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及巡查服务人员和工作车辆等。

5)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大气及地表水分析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分析报告,定期提供大气、地表水污染管控会商研判支持及其他应急支持服务等。

6)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第二个服务期实施方案需包括服务方案及财务测算报告。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成果

1.4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89日至20238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至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西楼一层携带以下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3.1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 2022年度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3.3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同类业绩证明资料;

3.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资料准备一式两份,统一装订成册。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4.2递交地点: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西楼一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西楼

联 系 人:甄晓夏

联系电话:0358-7223360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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