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伤残人员及提前离岗人员医药费的征缴、审核及待遇发放工作,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等工作。我单位实有工作人员44名,临时工5人,编制车辆2辆,实有车辆1辆,原医保中心固定资产68万元,原新农合固定资产69万元,合计137万元。
我单位涉及医疗保险三个险种,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及生育保险三部分分别核算,每块分别设置基金征缴、结算和财务三大块。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生育保险各项政策,发展有关社会保险、服务人民生活。医疗、生育保险的宣传扩面、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参保人员及离休人员药费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并进行监督检查等。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城镇职工
1.医保基金基数核定,征收全年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2.发放医保待遇,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工作。
(二)城乡居民
1.征收居民医疗保险。
2.发放居民医保待遇,负责监督定点医疗机构。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
(三)其他
负责离休干部,伤残人员,提前离岗医疗补助审核发放。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 4625112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9513 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 4625112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9513 元。增加变化原因是两个单位合并业务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 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 0 元。
3、财政专户 0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 0 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 4625112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9513元。
1、基本支出 3766751元,比上年减少413988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离休干部医疗费用预算金额。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1500 元/人年测算,本单位共44人,测算66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职工取暖费共计 154560 元,交通费按照20000元/辆测算,本单位按2辆测算。
2、项目支出 858361元。比上年增加82350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单位合并以及建档立卡困难人口、低、五保、计生困难人群的费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收费征收计划 0 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 0 元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因素是:无此收入;罚没收入 0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 0 元增加(减少) 0 元,增减因素是:无此收入(按征收计划表填写)。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858361元,具体项目如下:
1)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费项目144700元,主要依据: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农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7】32号)精神,用途:用于补充医疗保险,测算标准:补充医疗保险筹集标准为25元/人.半年,2017年7至12月份,测算过程: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财政筹集资金144700元(5788人×25元/人.半年=144700元/半年),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大于90%。
2)2018年度办公费372900元,主要依据:根据(吕政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用途:用于城乡居民筹资,维持单位的正常工作。测算标准:按文件参保人数每人每年2元,实际为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元。测算过程:372900人×1元/人=3729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保障城乡居民筹资工作顺利进行。
3)2018年度离休干部医药费340761元,主要依据;根据国家政策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用途;报销离休干部医药费,测算标准:可报医药费100%报销,测算过程:有200多离休干部医药费和21个提前离岗人员医药费,此资金为一季度的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且离休干部知晓率及满意度达到100%。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0000 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6253 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4000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253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两个单位合并业务量增加开销增大。
2、 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元,无变动。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变动。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年度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入总计34040738元,其中经费拨款34040738元,其他为0元。支出类中,基本支出4040738元(工资福利支出3855238元,商品服务支出185500元,个人家庭补助0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30000000元,重点性项目支出30000000元)。
2020年度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入总计34200000元,其中经费拨款34200000元其他为0元。支出类中,基本支出42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4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00000元,个人家庭补助0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30000000元,重点性项目支出30000000元)。2018年-2020年的规划是当时以2018年所做预算数字为基数,每年以10%的增长率进行增长。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伤残人员及提前离岗人员医药费的征缴、审核及待遇发放工作,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等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医药费的审核及待遇发放工作。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2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2辆。
汾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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