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旨在管理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业务,督促其履行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劳动用工监管和劳动监察。2018年预算人数59人,实有小型车辆1部。资产906868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按上级指示做好各乡镇辖区和企业用工的备案和劳动监察工作。
2.加大力度打击辖区非法用工,处理好辖区拖欠农民工资行为。
3.协助农保中心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
4.协助医保中心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
5.完成局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万 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万 元。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万元。
1、基本支出4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正常运行以及劳动保障中心办公开支、差旅开支。取暖费按照20608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18000元/辆测算,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
2、项目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维修保养费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无。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1.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无。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备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无。
八、2018年-2020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18年收入预算。2019-2020年收入计划暂以2018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19-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18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 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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