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中心编制为20人,实有人数18人,现有临时工工作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实有小型车辆1部。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计算基数。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征缴扩面情况:2018年地区企保中心下达我中心任务应在2亿元以上,而我中心离退休费发放需在2亿8千万元左右,将近1亿6千万元的发放缺口。因此,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扩面力度,争取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全部纳入统筹范围,扩面人数需达5200人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扩面需达50户以上,才能堵塞离退休人员发放缺口,保证离退休费按时、足额的发放。因此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如:印刷扩面宣传资料、电视台流水滚动宣传,广场大型宣传等活动以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上门扩面等业务工作。
2、抓好养老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养老清欠任务8000万元以上。
3、做好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位。
4、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情况:现我中心需上门认证人员1500人左右,其中异地居外省人员220人,省内(汾阳市外)170人,汾阳市内650人,农村450人。
5、继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在2017年业务档案升级达省级一级标准。为顺利通过档案验收工作我中心将在组织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及现代化等五个方面进行完善。
6、稽核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现我中心需实地稽核参保企业300户以上,离退休死亡、在职死亡每月申报之后都必须保证100%的稽核率,这些工作每月都需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稽核。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314207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47029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 314207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47029元。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 314207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47029元。
1、基本支出1653400元,比上年增加41648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取暖费按照6440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180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1488677元。比上年增加140967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8年将军转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的生活补助列入此项目。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无。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000 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13000 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 公务接待费0元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无。
八、2018年-2020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18年收入预算。2019-2020年收入计划暂以2018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19-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18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 4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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