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 单位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2018年预算人数7人,实有资产284700.01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非得收缴和养老金的发放工作。2018年我单位根据上级安排,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负责起草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2、合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继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4、加大力度推广社保卡的应用
5、不断的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实施通过人民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
7、不断的完善系统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基础数据。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万元。
1、基本支出59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办公开支及差旅开支。取暖费按照25760元测算。
2、项目支出346000元。比上年增加3460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7将农村养老金代办员的工作经费支出及农村两委主干的养老金补贴单另列出,2018年重新列入。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无。
五、2018年“三公”经费。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用无。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无。
八、2018年-2020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18年收入预算。2019-2020年收入计划暂以2018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19-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18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车编制。
汾阳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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