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2010年11月15日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建筑节能办公室;事业机构1个,城建档案室。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0人,全额事业人员6人,临时工5人;公务用车1辆。2017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96.25万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责任。贯彻落
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行业管理,研究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城镇化建设,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全市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协调、服务、監督、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参与全市限额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资格。
(七)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监督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监督指导城建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宅建设,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和监督使用,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经营、房屋权属登记以及国有土地房产交易,监督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抗震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建筑业管理
1.继续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解决互相间的恶性竞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网络平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积极的让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协调帮助施工企业完善资质就位资料,争取顺利就位。
2.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和宣传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联合对新建和在建的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逐年的提高。加大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
4.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惩治力度,推行处罚通报制度,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非法项目,继续加大对在建项目中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继续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应管理制度;对乡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行指导;继续加大力度指导协助做好廉租房建设工作。加快办理棚户区贷款。
(三)其它重点工作
1.加强对行政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窗口职责,作好政务公开工作。
2.抓招投标工作、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业有形市场的监管,努力营造阳光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出建筑业市场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3.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市局给我局下达的农村改造任务。
4.做好普法工作,把学法、用法作为长期性工作任务。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289074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968344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890748元,比2017年预减少96834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养老保险。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289074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68344元。
1、基本支出2858248元,比上年减少96634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养老保险。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开支。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348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3250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20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7年选派到国定贫困县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从驻村之日起至2016年底的生活、交通、通讯补贴,按每天80元执行。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为一体,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2015年行政性罚没收入委托汾阳市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行使行政执法权。我局2018年无非税收入的征收计划。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2500,具体项目如下:
第一书记扶贫补助,主要依据是汾组通字【2016】109号,用于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所需。从2017年开始,由市财政为在贫困县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8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为在本市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25万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5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确保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的好”。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800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960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348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96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标准减少。
2、 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没有写无)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无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3264954元。
2018年支出预算:3264954元。其中:
1、基本支出:29888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40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 :354570元。
3、重点项目支出:32500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3555325元。
2019年支出预算:3555325元。其中:
1、基本支出:31652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04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0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 :390027元。
(三)2020年收入预算:3910483元。
2020年支出预算:3910483元。其中:
1、基本支出:348145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25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1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42903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财政预算支出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各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
“第一书记扶贫项目”----外派石楼、兴县对口帮扶扶贫工作,及我市贫困村脱贫工作。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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