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为市编办核定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8月;2011年5月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增设科研所,为我局所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
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工程股,业务股,管护股,工会,科研所等7个职能股室,下属企业有汾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造价和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合同监督,检查,管理。
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园林绿化管理中心10人,科研所1人。经市纪检委核批,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工程作业车辆17辆。2017年固定资产年末数为2575646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在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和吕梁市的要求,我中心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汾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严格审批、强化监管,为园林绿化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继续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确保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绿地率达到规定标准。
(三)科学规划、精心建设、全面实施各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1、启动小相河绿化工程建设。
2、推进禹门河与汾酒大道交汇处景观绿化建设,争取2018年6月完工,新增绿化面积9.91万平方米。
3、完成城市广场、四中、五中绿化改造。
(四)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园林“四创建”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工作任务,我中心将协调各部门单位,继续做好园林单位、园林道路、园林小区、星级公园(小游园)的申报创建工作,力争再创建一批园林星级单位、道路、小区和游园。
(五)科学养护、依法管理,巩固和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把园林养护工作市场化,并按照《汾阳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继续对全市绿化进行精细化、高标准管护。同时强化对绿化公司承包养护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中心下属管护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定报酬、奖优罚劣的责任机制。对破坏绿化成果的个人、行为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惩治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与其他随机性业务工作。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 501570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55961元。原因是人员的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管护面积增大,管护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501570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55961元。
2、政府性基金 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 元。
3、财政专户0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 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 501570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55961元。
1、基本支出 939307 元,比上年增加 73199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1500 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差旅,印刷,邮电,等机关运行。取暖费按照 38080元测算(11人),用于个人取暖。交通费按照 20000 元/辆,用于公务车与运行
2、项目支出4076400 元。比上年增加1582762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管护面积增大,经费增加,购置水车5辆资金1311000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级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0元,无绩效目标。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0 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000 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20000 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000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预算执行。
2、 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元,无增减变化.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化。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规划收入:5015707元 规划支出:5015707元(基本支出:939307元,项目支出:4076400元)
2019年规划收入: 8512932 规划支出:8512932元(基本支出:1022932元,项目支出:7490000元)
2020年规划收入: 8522932 规划支出: 8522932元(基本支出:1032932元,项目支出:74900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 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