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汾阳市人事局和汾阳市劳动局合并而成。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行政人员编制29人,在职人员26人,事业人员编制9人,在职人员9人, 临时工工作人员4名,实有小型车辆1部。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计算基数。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再就业工作
1、继续贯彻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公平就业。
2、千方百计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增收路径,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困难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以做好企业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复转军人安置为重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做好“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就业援助活动。
3、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全面实施贷免扶补优惠措施,以创业培训推动创业就业,落实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先后开展了美容美发培训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8、部门联动,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启用工作。
9、审批办理了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到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4306296元,2017年收入预算249573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10559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430629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10559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取暖费按照336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18000元/辆测算。
2、政府性基金0元。
3、财政专户0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4306296元,2017年支出预算249573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10559元。
1、基本支出3340911元,2017年支出预算1921737元。比上年增加1419174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取暖费按照336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180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965385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维修保养费用招聘会等。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83.514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贴5.25万元,主要用于杜智彪、田明同志的扶贫工作补贴。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保障了第一书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
2、解困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特殊困难的下岗职工。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为下岗困难职工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特殊困难职工满意度达到100%。
3、考试考务费28.2649万元,主要用于招聘教师的考试考务费。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保障了考试顺利进行,为教师招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社会效益良好。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000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2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 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306296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306296元,政府性基金0元,财政专户0元。
支出预算4306296元,基本支出3340911元,项目支出965385元。
2019年预计收入预算452161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521610元,政府性基金0元,财政专户0元。
支出预算4521610元,基本支出3507956元,项目支出1013654元。
2020年预计收入预算474769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747690元,政府性基金0元,财政专户0元。
支出预算4747690元,基本支出3683353元,项目支出1064337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2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2辆。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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