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市编办核定的全额事业单位,隶属汾阳市住建局管理,成立于1988年5月13日,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实有在编人员19人。无配置车辆;因设备陈旧,2017年报废一部分固定资产,现固定资产总额为4220元。我单位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的行政执法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业主)在开工之前,必须进行监督注册,确保报监工程监督覆盖率100%。
2、强化预拌砼试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工作,下半年底,将我市试验机构完成信息采集系统的建立。
3、鼓励我市工程项目争创优良工程,今年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工程达到省“优质结构奖”,同时创省优良工程。
4、加快工程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行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实施规范化行政执法。
5、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终身制》《建筑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精神,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6、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强化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7、进一步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狠抓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样板房和样板段制度的落实,有效治理质量通病。
8、落实住建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9、认真做好主体质量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
10、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宣传推广高强度钢筋在建筑工程中应用。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1803122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 14499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部分工资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拨款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1803122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144990元。
1、基本支出1783122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3164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部分提高标准。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取暖费按照高级工3920元,助理级及中级工元测算,共计69440元。交通费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项经费。
2、项目支出20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仪器设备购置及竣工工程档案备案管理。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无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无,绩效目标无。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8000元。 原因是我单位虽然有公务用车编制,但没有使用车辆,财政不予安排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增减变化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收支情况:收入预算1803122元,支出预算为1803122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83122元,项目支出为20000元。
2019年收支情况:因为本单位在该年度没有人员退休,在规划时仅在2018年度的基础上因年度工资调整增加10%。故收入预算为1980000元,支出预算为19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55000元,项目支出为25000元。
2020年收支情况:因为本单位在该年度没有人员退休,在规划时仅在2019年度的基础上因年度工资调整增加10%。故收入预算为2170000元,支出预算为21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140000元,项目支出为300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大额医保: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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