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永和大道东口。我们的主要职责是: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从事道路运输运营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业务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客运、货运、维修、驾管、源头治超、物流服务业、租赁市场进行行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我所下设所行政办公室、货运办、客运办、维修办、驾管办、治超办、安全办、法制办、稽查大队、运政大厅、处罚大厅、财务办、票统办、信息中心等14个股室。我所共有职工106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共计34人。单位现有公用稽查车12辆,资产总计331.62万元。 

  2017年我所有2人办理退休,2017年年底在职人员为72人。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所主要目标就是贯彻抓源头、抓预防、抓事前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大力开展客运、货运(危货)运输、汽车维修、驾培等运输企业的安全整治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重抓好八个重点:即客运规模化、货物物流化、维修透明化、驾培标准化、行业现代化、治超网络化、行业现代化、发展科学化、部门规范化。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7032555元,比去年6621090元增加411465元。 

  1、一般公共预算 703255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411465元。增加原因首先是由于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其次是今年增加了50000元的违法车辆保管费。 

  2、政府性基金  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  元。 

  3、财政专户 0 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 0  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703255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1465元。 

  1、基本支出   6784555元,比上年增加361465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另取暖费按照每年60000 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20000  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 248000 元,比上年增加50000元。增加原因是用于支付违法车辆保管费。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房屋出租收入计划160000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160000 元增加0元,罚没收入500000 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500000 元增加0元。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我所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无绩效目标。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000   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1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 

  2、 因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 

  3、 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收支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收入为:7032555元 

  其中:专项收入为:198000元 

  全年预算支出为7032555元 

  其中:1、基本支出为6784555元 

  工资福利支出为:639174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92815元 2、项目支出为248000元 

  

  2019年收支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收入为:8803847元 

  其中:专项收入为:560000元 

  全年预算支出为8803847元 

  其中:1、基本支出为7654347元 

  工资福利支出为:721134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43007元 2、项目支出为1149500元 

  

    

  2020年收支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收入为:8846372元 

  其中:专项收入为:660000元 

  全年预算支出为8846372元 

  其中:1、基本支出为7754347元 

  工资福利支出为:731134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43007元 2、项目支出为1092025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源头治超: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保证从源头上做到车辆不多拉,企业不多装 

   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两项。 

  违法车辆保管费: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用于支付停车场违法车辆保管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4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4辆。 

    

    

    

  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1、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