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监局基本情况: 

  (一)市安监局职责: 

  1.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5.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工作,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和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的情况,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取得资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8.负责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二)、汾阳市安监局在职职工52人,行政人员10人, 实有车辆1辆。 

  安监局执法大队10人,应急救援中心31人,复退军人1人实有车辆1辆。 

  乡镇安监站实有车辆14辆。(归各乡镇使用,户挂在安监局)。资产总额2,449,341.56 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会议精神,展开集中学习。 

  2、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活动。 

  3、做好安委办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计划执法,确定年度执法检查频次,按要求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加强安全执法监管人员的资质和业务培训。 

  5、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调查。 

  6、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检查、整改、验收的闭环管理体系。 

  7、开展采石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煤气、粉尘爆炸等直管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8、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的监管执法机制。 

  9、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0、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树立安监部门新形象。 

  11、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做预防性检查及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对应急预案进行登记备案,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应急信息和事故。 

  12、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直至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对市安监局所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治措施。 

  13、做好《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 

  14、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汾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6、做好2018年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精准扶贫等其他工作。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 589205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3559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589205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3559元。 

  2、政府性基金  0元,与2017年预算一样。 

  3、财政专户 0 元,与2017年预算一样。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5892057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3559元。 

  1、基本支出 4502557  元,比上年增加443559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增加。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 1500 元/人年(局机关人员)与1800元/人年(应急救援中心事业人员)测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应急救援中心的水费和电费办公费等。取暖费按照 0 测算,交通费按照 20000  元/辆(应急救援中心)和34800元/辆(机关)测算。 

  2、项目支出1389500 元。比上年增加350000  元。增加原因是:增加了250000元安全监督管理费和100000元安全隐患及安全整治费。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收费征收计划 0 元,与2017年预算一样,无收费征收项目。罚没收入计划征收500000元,与2017年实际完成数一样,无变化,由于我市企业整体安全隐患有所减少,安全形势有所好转。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12500 元,具体项目如下: 

  1、安监局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贴项目  12500 元,主要依据依据汾阳市委市政府安排汾组通,【2016】109号文件,用途:用于扶贫工作补贴,测算标准:每年按250天每天50元补助,测算过程50*250=12500,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 :帮扶完成率95%, 带动贫困户62户,帮助农民增收率15%。                      

  2、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100000 元,主要依据国家、省、吕梁市有关安全大排查和专项整治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以及市政府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汾政发[2018]1号)要求,用于企业安全隐患和风险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并落实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监督执法等活动,测算标准依据汾阳市安监局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测算过程:各业务股室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活动,项目资金来源: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61800  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60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4800  元,(其中公务用 

  车维护费548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减少 960 元,减少原因是行政车辆司机工资年增加了960元,使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了960元(行政公务用车54000每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7年一样0元。 

  2、 公务接待费7000   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元, 

  增减变化原因是2018年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争取减少接待人次降低接待标准。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与上年预算一样。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 5892057 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2057 元,2019年规划收入预算 6110153 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10153 元,2020年规划收入预算 6532919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2919 元. 

  2. 2018年支出预算5892057  元,基本支出 4502557元,项目支出1389500元。2019年规划支出预算6110153  元,其中基本支出 4820653元,项目支出1289500元。2020年规划支出预算6532919  元,其中基本支出 5243419元,项目支出12895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承担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救援 

  2、安全监督管理: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监管,通常情况下为监督与管制之合称。监为监视、观察,"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为责成、催促,"察者,察责催促也"。现代管理中的监督,是指管理主体为获得较好的管理效果,对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活动所实行的检查、审核、监督督导和防患促进的一种管理活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2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2辆。 

    

    

    

    

    

  汾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 4月20 日 

  附件: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