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汾阳市东一环政务大厅八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主要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查处图书、音像、娱乐、印刷、网吧、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文化市场的违规行为。实有人数为4人,现有执法车一辆。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查处图书、音像、娱乐、印刷、网吧、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文化市场的违规行为。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43028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4710
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部分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43028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4710
元。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430287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4710 元。
1、 基本支出380287元,比上年增加54710元。原因是:人员部分提高标准。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24000元,取暖费14560元。交通费无。
2、项目支出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0元。原因是补2017年办公费。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 收费征收计划60000元,与2017年同等。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无绩效目标。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原因是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000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18000 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 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000元。
2、 公务接待费无
3、 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2018—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43万元,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43万元,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47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3、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活动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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