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文化局是行政单位,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任务的重要一年。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8年全市文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三五”战略中心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不断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为实现建设文化名市目标积极创造条件。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推动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演活动为抓手,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包含的文化内容、重大观点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战略部署,认真做好新时代要求下的文化工作,做好文化扶贫和贾家庄镇西陈家庄村13户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  

      (二)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全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有新提高。要完成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市人民剧院。大力提升各类公益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延伸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范围,扎实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努力打造文化精品,带动全市群众文化呈现新亮点。要以文化精品带动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创造条件繁荣文艺创作,特别是要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为我市打造文化精品积极储备新项目。要努力争取各方支持,继续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晋剧《汾阳王》进行加工修改,努力打造保留剧目。要继续开展“送戏下乡·聚力脱贫”惠民演出,办好“文化汾阳•百姓大舞台”,组织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美好生活的需求。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围绕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继续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创新项目传承活动形式。要继续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扩大试点乡镇、试点村比例。 

  (五)创建平安文化市场,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要继续保持“扫黄打非” 高压态势,全面规范全市文化市场秩序。要积极培育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文化产业迅猛发展。要加强传媒机构管理,努力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开创重点工作新局面。要大力推进转企改制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组建集文艺院团良性发展机制和市职业艺术学校戏曲人才培养机制于一体的汾阳市演艺集团,开创我市演艺产业新局面。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349.61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88.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61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88.22万元,增加额为行政人员增加1人工资、福利费、春节活动经费、乡镇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电影老放映员放映补贴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3、财政专户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349.61万元,其中行政支出预算178.77万元,事业支出预算170.84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88.22万元。增加额为行政人员增加1人工资、福利费、春节活动经费、乡镇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电影老放映员放映补贴等 

  1、基本支出 230.93万元,其中行政基本支出157.52 

  万元,事业基本支出73.41万元,比上年增加。增加额为行人员调入1人工资及福利费。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务业务费2.67万元,其中行政1.95万元,事业0.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和保障局机关、体育场执行公务活动,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等工作所需的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用于车辆维护及车燃等支出。 

  2、项目支出118.68万元,其中行政项目21.25万元,事业项目97.43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96.83。增加额为春节活动经费、乡镇文化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电影老放映员放映补贴等。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我单位本年度无非税收入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文化局2018年无重点项目支出,无绩效目标。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07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3.57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文化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8年文化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2018-2020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中期规划收支无明显变动,人员部分在未来两年存在调资、增资,行政人员部分2019、2020年收支预估逐年递增5万元,事业人员部分2019、2020年收支预估逐年递增2万元,公用部分预估逐年递增1万余元。经常性项目2019、2020年与2018年相同,局机关行政项目每年21.25万元,事业项目每年97.43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1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1辆。 

    

    

    

  汾阳市文化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1、文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