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汾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公安部门主要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我局共设40个科、室、所、队等部门,其中有16个派出所。行政人员编制为238人,事业人员编制为200人,行政工人编制为24人。实有人数588人,其中:正式干警219人,行政工人10人,事业人员255人,联防队员46人,工勤人员58人。2017年底实有车辆54辆。资产情况如下:流动资产12331999.6元,固定资产102336938.09元,无形资产624100元,公共基础设施1837500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本部门2018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69448773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501714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69448773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501714元。
2、无政府性基金。
3、无财政专户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69448773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501714元。
1、基本支出56459443元,比上年增加3793784元。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231076元,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工资及福利待遇提高。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437292元,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行政人员按9000元/人年测算,事业人员按8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等。取暖费按照锅炉吨位测算(1吨以下2.5万元,2吨4万元,3吨5万元),交通费按照348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12989330元。比上年增加9707930元。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新增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610000元、反恐服务费3954600元、出入境证件费100000元及原列入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租赁费等1067430元列入项目支出。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计划200000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145702元增加54298元,增减因素是不确定因素;罚没收入600000元,比2017年实际完成数551461元增加48539元,增减因素是不确定因素。出入境证件费100000元,2017年无预算。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25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第一书记扶贫补助32500元,主要依据为“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的通知 ”(汾组通字【2017】2号),用途为保障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测算标准:国定贫困县农村第一书记为80元/天*250天,本市农村任职第一书记50元/天*250天,测算如下:250*80+250*50=325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积极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0000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00000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000元,我局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里程,合理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90000元,与上年预算相等。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物业管理费602570元。
2、公安装备费120000元。
3、办公设备购置费180000元。
4、反恐巡逻服务费2919400元。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1、反恐巡逻公共服务费2018年预算2919400元。
2、反恐巡逻保安服务费2018年预算3954600元。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69448773元,2019年财政拨款中期规划预算7051000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705100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编制44辆,预算资金安排车辆44辆。
汾阳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1、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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