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市农经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为汾阳市直属全额事业(参公)单位,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7名。临时工2名(其中内勤人员1人,司机1人),有公车1辆。年初资产总计15135474.47元,其中流动资产14666167.97元,非流动资产469306.5元。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年终农经业务报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二)认真抓好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规范“村财民管乡监督”会计电算化式的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大力开展财政转移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农民负担、新农村、示范村等一年一度审计工作。加强农经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届后村级干部的农村政策培训,全面提升农村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摸清底数,进一步规范完善二轮土地延包以来的土地承包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工作,搞好纠纷调处,深入贯彻落实《仲裁法》,宣传《仲裁法》,执行《仲裁法》,公开、公平、公正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宣传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和示范的推广力度。
(五)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突破性地抓好土地流转管理及其土地承包确权工作。规范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六)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七)按省农业厅暂行意见、吕梁市农经局和汾阳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的认定、上报和发证工作。
三、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2054574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96474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054574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96474元。增加原因是1.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2.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贴。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2054574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96474元。
1、基本支出1710473元,比上年增加674474元。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具体分为办公费200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2500元,差旅费7500元,培训费7500元。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540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304600元。比上年增加2200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贴。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没有收费征收计划
四、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中心没有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8760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5688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276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109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审计和确权工作的下乡开支。
2、公务接待费6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3579元,增减变化原因是临时性公务招待开支。
3、我中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
六、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中心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土地确权:对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完善,明确所承包耕地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并完善合同颁发证书。
三资: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
一事一议:指农村兴办某一项公益事业采取向农户筹资和财政奖补的办法来办理。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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