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汾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做关于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331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364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93%,同比增长8.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53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30%,同比增长8.06%;非税收入完成511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62%,同比增长9.88%。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09030万元,同比增长12.97%;企业所得税完成100289万元,同比增长10.82%;资源税完成2091万元,同比下降21.00%;环境保护税完成517万元,同比下降6.34%;个人所得税完成4898万元,同比增长95.0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498079万元,同比增长14.24%。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239万元,为预算的79.42%,同比下降21.05%。其中国土出让收入完成3634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748万元,同比下降40.9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565万元,同比下降43.94%。

二、预计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转型发展,大力实施白酒产业提质工程,三大税种均呈上涨趋势。经测算,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能达预期,实现全年收入计划。

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完成41775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101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35500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848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20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6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完成4040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9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成1500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650万元;污水处理费完成515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吕财债[2024]46号文件,我市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397万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四、预算调整事由

1.年中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59万元(晋财预[2024]95),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增加1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中国土收入部分短收需要调减相应支出,基础设施配套费短收部分需要调减相应支出。 

五、预算调整方案

1.年中执行中,使用上级财力补助资金安排民生支出1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35500万元,短收8480万元,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的支出848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预计收入220万元,短收60万元,相应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预计完成4040万元,短收960万元,相应调减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9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计完成1500万元,短收650万元,相应调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