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汾阳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向大会提出,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吕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安全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靠前发力、主动担当,狠抓收支预算执行,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92600万元。支出预算由523897万元调整为527512万元,主要是上级一般转移支付增加429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175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1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00万元,本年超收增加31740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86605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130万元(包括上解支出增加2241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11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40万元,为年初预算292600万元的110.85%,同比增长18.71%,绝对额增加51121万元。超收收入31740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4971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5%,同比增长4.24%

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2746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84%,同比增长20.69%,增收47095万元。其中:增值税101974万元,同比增长16.63%;企业所得税90518万元,同比增长43.74%;个人所得税2779万元,同比下降63.88%;资源税2670万元,同比增长86.06%;环境保护税555万元,同比下降23.97%;城市维护建设税42703万元,同比增长16.67%;房产税4772万元,同比增长9.1%;印花税5290万元,同比增长31.14%;城镇土地使用税10786万元,同比增长9.18;土地增值税3774万元,同比下降24.46%;车船税2237万元,同比增长8.02%;耕地占用税511万元,同比下降55.64%;契税6100万元,同比增长45.31%。增长主要原因:汾酒股份和汾酒销售收入增长,相关税种收入增加。

2)非税收入完成496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77%,同比增长8.82%。其中:专项收入41123万元,同比增长26.0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30万元,同比下降2.22%;罚没收入6286万元,同比下降19.1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74万元,同比下降88.53%;捐赠收入70万元,同比下降11.3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3万元,同比下降6.99%;其他收入15万元,同比下降65.12%

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4%,同比增长23.03%;公共安全支出204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9%,同比下降5.82%;教育支出988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1%,同比增长2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17%,同比增长10.75%;卫生健康支出318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2%,同比增长20.86%;节能环保支出149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6%,同比下降36.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城乡社区支出478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6%,同比下降28.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614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99%,同比增长42.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交通运输支出164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5%,同比下降18.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8.78%,同比增长240.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3.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异地补充耕地指标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34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9%,同比下降0.45%

3.年末结转情况

年末结转30326万元。

4.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74215万元,同比下降1.0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4234万元,同比增长3.02%;专项转移支付19981万元,同比下降24.28%

5.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55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年终全部安排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167万元,为年初预算51340万元的105.51%。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0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7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87869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324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44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2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2051万元,本年超收增加2828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1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减少2000万元。实际执行810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9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397万元、农林水支出1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274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7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41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6万元,上年结转32261万元,调入资金32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51万元。本年收入总计96408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81035万元,调出资金11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年末结转12206万元。

3.年末结转1220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上年结转4万元。当年支出90万元,结转下年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16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374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25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703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518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52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675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债券收入1055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5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由吕梁市收回以前年度发行专项债券资金3949万元,相应核减本年度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本年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为6051万元。一般债券用于:林业局青银高速(汾阳段)景观提升项目3200万元,水务局文峪河汾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600万元、褚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00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7万元;文旅局北上达圣母庙文物保护修缮193万元。专项债券用于:能源局汾阳市平原农村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1000万元、汾阳市平原农村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3800万元,民政局汾阳殡仪馆建设项目1200万元,交通局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4000万元。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323278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债务率为46.20%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累计投入1070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坚持开源节流并举,预算管理科学有效。一是深化税费征收管理。积极优化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协同配合”、纵向“上下联动”的沟通共享协调机制,关注白酒等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及时分析,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亿元,同比增长18.7%,总量、增幅均在吕梁市排名第3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盘活存量资金、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实行支出进度考核,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49.72亿元,重点保障了各项重点任务的资金需求。三是推进投资评审提质增效,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年评审77个项目,报审总金额13.22亿元,审定金额12.19亿元,核减率7.78%,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效益。

2.聚焦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一是服务专业镇财务水平提升,组织“云会计走进专业镇”服务,提供集业、财、税、法、融的综合服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清理规范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公布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落实收费公示公开制度。三是助力“百项百亿”项目建设,赋能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通过平台备案政府采购283批次6.5亿元,电子卖场采购1381批次1900余万元。五是促进人才工作,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工作经费、培训费等360余万元,安排人才公寓各类经费1165余万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人才力量。

3.注重优化资金配置,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坚持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资金、优化结构,保障完成5件民生实事、教育、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全年民生类支出41.93亿元,同比增长3.37%一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薄弱学校改造维修资金、河汾中学装备采购款等2800余万元、“汾核计划”1075万元、城区小学生“放心午餐”工程720余万元、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570余万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6700余万元,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 2 所、省级文明校园1所,招引教师143名。二是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拨付2023年上半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5万元。三是确保民生保障各部门政策落实到位,203家村卫生室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600余万元。四是保障平安汾阳建设,安排政法转移支付980万元、反恐巡逻服务费735万元、公安局业务用房395万元、网格员报酬924万元、红绿灯升级改造、标志标牌及高空鹰眼368万元。五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智慧城管”经费300万元、协勤人员经费474万元,安排园林绿化费、管护费及提质改造工程费用等2274万元,生活污水处理费4462万元、供热补贴款17144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14425万元、“智慧环保”项目132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退出全省后20位,磁窑河、文峪河出境断面达到Ш类优良水质。六是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18596514921人次,及时准确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

4.支持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年安排三农投入6.1亿元,同比增长44.2%一是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16万元,用于小额贷款贴息、致富带头人培训、务工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奖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925万元,覆盖11个乡镇71个村。三是推进农业发展,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特色产业资金2262万元、农业生产托管资金2102万元、省级示范创建资金1950万元,高标准农田183.4万元,促进我市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四是安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五是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98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588万元近7万农户,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预算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预算公开全覆盖,债务管理稳定可控。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工作,完成国有企业日常月报及年度决算并得到吕梁市局表彰。三是绩效评价有效运用,对全市76个部门实施绩效监控,整体绩效评价涉及6个部门,涉及财政资金3.53亿元,绩效评价54个重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39亿元。四是财政监督走深走实,积极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五是法治财政深入推进,财政工作依法办理、规范有序、阳光公正。六是账户管理安全稳定,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账户变更,新开立51户、变更25户。七是注重业务水平提升,分批分部门开展财政干部、农村财会人员、教科系统财务等培训班。八是财政运行安全稳定,220余台预算单位终端纳入准入管理,杜绝非法接入,财政专网安全水平有力提高。

总的来看,2023年我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斗拼搏取得的结果。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市传统产业升级乏力,新兴产业尚未成型,财政收入有待培育新的增长点;民生领域等刚性支出规模增长态势不减;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一些领域支出进度不快的情况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做强做优“五大产业”、用好用活“六个抓手”、办实办好“七项要事”,推动转型发展更加强劲、产业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乡村振兴更加深入、民生福祉更加普惠、文化建设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美好,发展合力更加强大,政治生态更加净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汾阳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2024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总体思路安排,基本原则是:

一是牢固树立以财领政、以财辅政理念。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预算安排主线,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强化零基预算,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有效结合,压减取消绩效评价不高的项目,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风险控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会监督,确保各项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二)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471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296271万元,增长7.86%;非税收入计划完成50829万元,增长2.33%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30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15.1%。财力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1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一般性转移补助收入145645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32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85000万元(动用之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5935万元),上年结转3032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891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6805万元,专项上解12112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2824万元。

分类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安排39329万元,增长27.18%;国防支出462万元,增长802.47%;公共安全安排20838万元,增长21.05%;教育安排92141万元,下降12.89%,主要是河汾中学改造,敬仁中学等购置一次性项目较多;科学技术安排2789万元,增长62.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12691万元,增长23.53%;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110337万元,增长71.62%,主要是做实职业年金一次性增加;卫生健康安排34065万元,增长28.11%;节能环保安排7034万元,下降58.4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城乡社区事务安排63662万元,增长65.12%;农林水安排64937万元,增长31.69%;交通运输安排19688万元,增长130.3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安排4714万元,下降16.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37万元,增长48.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安排39880万元,增长27.28%;住房保障安排34115万元,增长3.9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安排758万元,增长115.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10314万元,增长158.21%;预备费安排6500万元,增长18.18%;债务付息安排7151万元,增长6.09%;其他支出安排30164万元,下降5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下降93.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51925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9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50万元,污水处理费515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9111万元,资金构成:本级收入5192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361万元,上年结转12206万元,调入资金24119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20500万元。

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支出,农田水利建设,杏花村镇307国道杏花村段改造工程、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EPC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破产企业改制,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建设项目、“杏花村汾酒”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等项目的征地拆迁等支出,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主要用于土地收储费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调入资金主要用于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4万元,为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8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849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2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4433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4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707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554万元。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原则,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67万元,同比减少0.34%。其中:公务接待费254万元,同比减少4.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13万元,同比增长0.66%;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6.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2024年到期债券431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624万元,专项债券20500万元,市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24万元、再融资债券198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20500万元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情况

2024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计划安排资金预算1115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统一部署,强化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高质量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1.抓收支保平衡,打好财政平稳运行的“关键仗”。一是高标准组织收入。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加强税源监控,提高收入质量,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强化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征管和监控,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二是高水平做好支出管理。坚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沉淀闲置,有效缓解支出压力。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压实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高效率争取资金支持。将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盯资金投向和重点支持领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落实。

2.保战略促发展,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仗”。

一要支持做强做优“五大产业”,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白酒产业集群发展,办好 2024年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汾清天下全国行”推介活动等;争取文旅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发展,保障文湖文旅综合体等项目资金,推进田村省级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赵庄村等8个吕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振兴,煤焦化工产业发展循环产业链,打响“演武橡胶”品牌,轻钢网架产业技术提升,鼓励企业抱团发展,抢占国内外市场;推动农业发展,支持实施谷子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打造高标准高粱基地,加快山西干果商贸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行业发展,支持餐饮行业大力宣传“汾州味道”,推动智能仓储物流园和运输业发展,加快杏花村镇乡村e镇建设,支持培育酒文化博览、农产品展销等主题会展品牌。二要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落实好山西省恢复和扩大消费32条政策,保障办好“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投入1000万元发放电子消费券,支持太和桥步行街、贾街、巴拿马风情街提档升级,提振消费信心。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创新创优。保障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落实配偶就业、子女教育、随迁落户等优惠政策。三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好吕梁市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支持我市打好“双百双亿”大会战,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推动项目实施进度。

3.兜底线增福祉,打好增进民生福祉的“保障仗”。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好“五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办实办好“七项要事”:一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治理,打造11个精品示范村、30个提档升级村,建设西马寨村等3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村。织牢防返贫动态监测网,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持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抓住“城市融合型县城”省级试点机遇,用好5亿元专项债券,发展汾酒大道经济走廊。实施总投资20亿元的市政项目,加快迎新街等5个棚户区和49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建4个游园、11个公共停车场、10座公厕,推进永和大街西延、辰北路北延等13条道路建设。三是打造新时代文化强市。加快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深入挖掘汾酒文化、州府文化等历史内涵,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是建立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安排2800万元前期费用支持投资7.6亿元新建市人民医院,投资5.1亿元升级10个镇(街道)卫生院,开工建设中心敬老院、托育中心。五是持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持续提高教师待遇。为新建西门小学、西门幼儿园、东关小学附属幼儿园,英雄街初中改造等提供资金保障。安排1680万元前期费用加快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总投资4.7亿元的体育馆、临床护理楼等建设项目。六是坚持不懈守护良好生态。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实施总投资5亿元的中部引黄市域水网等7个工程,投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推进总投资9904万元的黄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七是警钟长鸣守牢安全底线。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快投资1.5亿元的综合救援基地,投用第二城市消防站。保障政法工作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资金需求,提升法治汾阳建设水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大局和谐稳定。

4.守底线强管理,打好财政效能提升的“管理仗”。一是强化财政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持续完善国库支付制度,实施支出进度考核,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结合绩效评价结果调整支出政策,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防范处置财政运行风险。二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在保障部门履职支出基础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节约政府采购成本。按照制定的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防止资产闲置浪费,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三是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加强“三保”运行监测、预警。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券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五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会监督实效。六是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重点任务,强化联动、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汾阳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附件:
    1、附件2:2024年政府预算解读.pdf     2、附件3: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公示 .docx     3、附件1: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