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告
--2023年12月29日在我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汾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做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3629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10571万元,为年初预算292600万元的106.14%,同比增长21.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40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43%,同比增长23.05%;非税收入完成465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68%,同比增长11.6%。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96514万元,同比增长16.11%;企业所得税完成90495万元,同比增长43.73%;资源税完成2647万元,同比增长81.67%;环境保护税完成552万元,同比下降24.28%;个人所得税完成2511万元,同比下降57.3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435988万元,同比增长1.91%。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237万元,为预算的101.75%,同比下降50.24%。其中国土出让收入完成4370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9203万元,同比增长36.5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5231万元,同比增长50.45%。
二、预算调整事由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县级、开发区财政奖补资金11018万元(晋财预[2023]43号);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78万元(晋财预[2023]37号、晋财预[2023]39号)。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增加11596万元。
2.三公经费调整,为深入贯彻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国际友城建设工作,吕梁市政府组团赴意大利、法国开展白酒丝路行宣传推介吕梁白酒,交流互鉴酒产业发展经验,推动吕梁白酒国际化创新高质量发展,需调增年初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调整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量不变。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预算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
一是2019年我市发行的专项债券山西省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截止2023年9月有700万元未形成支付;二是2020年我市发行的专项债券中医院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7月有3248.90万元未形成支付。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的要求,依据杏花经济开发区、汾阳市中医院提供的项目推进情况,对上述两个项目未支付资金由吕梁市财政局收回统一进行调整。
按照《山西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预警及闲置资金超期收回调整机制的通知》(晋财债[2022]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应进行预算调整。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可统筹财力使用事项,主要用于未列入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开发区产业转型发展,上级出台政策需安排的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和新增录用人员工资等人员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596万元。主要用于:
用于人员支出4949万元;
用于生态补偿、水库建设支出638万元;
用于2023年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3298万元及汾清天下--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全国行推介活动经费500万元;
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1500万元;
用于落实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等711万元。
2.三公经费调整,我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调减“招待费”7万元,调增“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调整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量不变为14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
1.政府性基金,超收部分按有关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使用。
2.专项债务情况,杏花经济开发区山西省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未支出资金700万元、汾阳市中医院建设项目未支出资金3248.90万元,按上级要求3948.90万元由吕梁市财政局收回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23298.6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竭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加快财政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保障涉及“三保”等民生重点支出,同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持续压减收回非急需资金,重新统筹安排各项亟需解决的项目建设支出,为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力度,推动全市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保障汾阳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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