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支预算执行,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98600万元,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66000万元。支出预算由507744万元调整为516960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51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195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81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8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8000万元,本年短收减少253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82803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177万元(包括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219万元,为人大调整预算266000万元的102.71%,同比下降3.01%,绝对额减少8468万元。超收收入7219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4769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26%,同比增长 50.33%。
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2275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44%,同比增长 25.07%。其中:增值税87436万元、企业所得税62972万元、个人所得税7694万元、资源税1435万元、环境保护税 7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603万元、房产税4374万元、印花税403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879万元、土地增值税4996万元、车船税2071万元、耕地占用税1152万元、契税4198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456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3%,同比下降54.23%。其中:专项收入326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67万元(主要是2022年预算执行中的一次性耕地开垦费收入减少)、罚没收入777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261万元、捐赠收入7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86万元、其他收入43万元。
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9%,同比增长14.32%;公共安全支出216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9%,同比增长34.73%;教育支出82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同比增长2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4%,同比增长5.48%:卫生健康支出263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91%,同比增长23.82%;节能环保支出236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12%,同比增长 96.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城乡社区支出668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65%,同比增长 213.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 43225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85%,同比增长72.5%;交通运输支出 201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63%,同比增长186.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4%,同比减少46.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9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4.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异地补充耕地指标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35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210.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年末结转情况
年末结转39992万元。
4.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76103万元,同比增长36.1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9714万元,同比增长27.18%;专项转移支付26389万元,同比增长126.65%。
5.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5500万元。年度执行中动用3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其余部分年终全部安排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6823万元,为年初预算41920万元的254.83%。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369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6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968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34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5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57121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5586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25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11200万元,本年超收增加64903万元,调出资金减少 38114万元,上解支出因素减少119万元。实际执行633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25%。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403万元、农林水支出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00万元、其他支出97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3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068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9万元,上年结转16105万元,调入资金3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200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35119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63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万元,调出资金381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0万元,年终结转 32261万元。
3.年末结转 3226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90万元,上年结转130万元。当年支出216万元,结转下年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427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0387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28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1048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460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647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261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我市共新增债务12045万元,全部是新增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845万元,安排800万元用于贾家庄镇山西电影学院汾阳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安排45万元用于水务局南马庄水库雨水情测报、水库安全监测项目。专项债券11200万元,安排1600万元用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排9600万元用于能源局汾阳市平原清洁农村集中供热项目。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315356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债务率由2021年的60.75%下降为46.03%。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累计投入1030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聚焦收支管理,护稳经济大盘
2022年以来,我市经济持续向好,财政部门与税收、非税征管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219万元,同比下降3.01%。总量在吕梁市排名第5,全省第16增幅在吕梁市排名第12,全省第90.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实行支出进度考核,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968万元,同比增长50.3%。支出总量在吕梁市排名第5,全省排名第11增幅在吕梁市排名第2全省排名第10有力保障了“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各项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2.聚焦市场主体,激发发展活力。
坚决贯彻落实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公开制度,清除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和壁垒,保障做好市场主体倍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争取汾石高速、集中供热等专项债券资金11200万元;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拨付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进度款7000万元;保障人才引进工作相关经费3300余万元;推进文旅小镇景区配套路网、开发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本地白酒产业为依托,安排乡村e镇启动资金400万元,全力推进“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做大做强;为贾家庄村现代配送中心项目和东堡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省级财政统筹支持美丽乡村试点农业产业示范项目。
3.聚焦民生关切,办好惠民实事。
市财政坚持落实“三保”主体责任,统筹资金,优化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突出财政预算安排重点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类支出405653万元,同比增长58.2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专项资金10812万元,安排河汾中学维修及装备经费4047万元、河汾中学、北关小学开办费1136万元,汾阳中学改造升级1640万元、第二高级中学校整体搬迁及教学设备采购800余万元、第五高级中学校教学楼公寓楼维修、第四高级中学校智慧音乐教室项目资金500余万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安排山西大学杏花村学院运行经费700万元,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汾阳建设,及时安排社会保障项目配套经费,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551万元,安排疫情防控补助资金8773.5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期间防控设备购置和防疫物资购置等;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7380余万元,园林绿化及管护费1523万元,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安排清洁取暖服务费500万元、“智慧环保”项目费用5063万元等,改造完成英雄路、胜利街、新建街等道路,投用3座人行天桥和德馨园广场;织牢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特殊人群的低保、养老等县级配套资金2700余万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安排启动汾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文湖景区开发提质217万元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排综治经费及网格员经费等1017余万元,为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用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平台,全年平台发放资金20293万元394批次516425人次,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
4.聚焦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有力
全年安排三农投入4.3亿元,同比增长72.5%,切实保障了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任务相适应;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09.42万元;安排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1116.55万元,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安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801.4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069.6万元,补贴农户近7万户,补贴资金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5.聚焦治理效能,深化财政改革。
债务管理稳定可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顺利完成全年化解任务。投资评审提质增效,优化工作流程,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完善评审机制,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政府采购便捷高效,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上线运行。国资管理规范有序,2022年底我市基本建成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法治财政深入推进,财政监督走深走实,财政工作依法办理、规范有序、阳光公正。
总的来看,2022年财政工作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斗拼搏取得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入有待培育新的增长点;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一些领域支出进度不快的情况仍然存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面临诸多困难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抢抓“两个转型”机遇,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汾阳新篇章。
2023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增强保障、防范风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总体思路安排,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做大财政总量。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统筹跟进上级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二是厉行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不增加非刚性运转类支出;统筹财力,突出保民生、保重点,按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部署,精准预算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坚持综合预算,统筹财政资源,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四是坚持防范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积极筹集资金,足额落实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健全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大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3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926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241270万元,增长6.02%;非税收入计划完成51330万元,增长12.4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38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18%。财力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6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一般性转移补助收入111334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82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75000万元(动用之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4329万元),上年结转3999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8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943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6805万元,专项上解12630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625万元。
分类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安排 30925万元,国防支出安排256万元,公共安全安排17213万元,教育支出安排 105772万元,科学技术安排 1713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10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64264万元,卫生健康安排26591万元,节能环保安排16945万元,城乡社区安排38555万元,农林水安排52350万元,交通运输安排85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安排56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安排 31332万元,住房保障安排 328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安排3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 3994万元,预备费安排5500万元,债务付息安排6740万元,债务发行费安排3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6310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51340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8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5869万元,资金构成:本级收入5134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68万元,上年结转 3226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
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代种业提升,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建设项目、“杏花村汾酒”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永和大街西延东延项目、文峪河磁窑河等河道以及退排水渠综合治理项目、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存量房购买和破产企业改制等支出,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主要用于土地收储费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4万元,为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7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794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3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898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9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697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948万元。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原则,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72万元,同比减少 0.47%。其中:公务接待费 267万元,同比减少 0.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5万元,同比减少0.5%;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6.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2023年到期债券3423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2235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市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债券置换、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计划安排资金预算1070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和汾阳市委统一部署,强化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高质量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一要加大收入增收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防“跑冒滴漏”,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二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提升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可持续。三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四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库款调度管理,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清理消化暂付款,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
(二)发挥财政职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要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以专业镇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白酒发展壮大,突出汾酒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在白酒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上下功夫,集中精力、统筹推进白酒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引导资金、产能、人才等要素集聚,推进酒文旅发展。二要持续加力助企纾困。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新型化建设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积极创新创优。三要优化营商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继续投入发放零售、家电、成品油等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四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大力争取中央、省、市基建投资、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我市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优先服务三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要保障集体经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全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基地,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建设山西干果商贸平台,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核桃种植、加工、交易基地。二要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宜居宜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完成1200座户厕改造,启动40.8公里建制村通公路改造工程,推动创建省、吕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深化农村自治实践,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服务水平。
(四)强化财政保障,推动民生福持续改善
一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成投用市职教中心,实施汾阳中学扩容提质工程,保障杏花高级职业中学、西门幼儿园建设,支持完善府学街小学、南门小学、小相小学等午托功能楼建设,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和待遇保障。二要推动就业回稳向好。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加强创业服务指导和财政支持力度,三要推进健康汾阳建设。保障实施城乡一体化120快速急救平台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10.4公里体育健身步道。免费提供自动体外除颤器供民众使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发放“健康包”,免费为城乡居民发放食用盐。四要织牢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加强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五要推动城市品质提升铺开汾酒大道、郭宏线、杏师线、北南线等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提升市域综合承载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学院路--英雄路示范街,支持太和桥步行街建设加快州府公园、太和园等游园广场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免费乘坐公交。六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惠民,提高有线电视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支持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投用市殡仪馆和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七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市,建设市第二城市消防站,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八要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理调整财政承受能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筹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全面提升市政道路、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民生保障水平。
(五)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一要统筹四本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统筹,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分类编制预算,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转型发展任务财力保障。三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形成以现代预算制度为基础,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建立公开、透明、民主、法制的现代财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奋勇前行,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汾阳新篇章!
附件:
1、附件1 汾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pdf
2、附件2 2023年政府预算解读.pdf
3、附件3: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公示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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