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 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22年1月,教职工人员7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5人),在校学生1004人,其中:女生523人。
本单位主要有以下职责: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监督、检查、指导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办法。
3、根据国家统一颁发的指令性、规范性规定,组织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认真进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
2、本单位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084.3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084.89万元减少0.5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9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016.22万元减少211.24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0万元。3、财政专户收入8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68.67增加11.33万元。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预算较2021年预算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084.3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084.89万元减少0.5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35.12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951.05万元减少15.93万元。 2、项目支出149.22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57.94万元减少8.7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预算较2021年预算人员减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无收费征收计划;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中无“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无增减变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40.9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福利费、残保金、工会经费支出。无取暖费、交通费等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4.3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本单位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为: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开展课后服务经费、寄宿政府补贴经费、人员类项目、公用经费项目、寄宿生补助经费、代教工资、幼儿保保育费、幼儿公用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1、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本单位房屋面积12214平方米,资产原值717.16万元,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389平方米,占房屋的11.37 %;业务用房面积10825.00平方米,占房屋的88.62%;其他用房面积0平方米,占房屋的0%。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1764件,共计527.84万元;专用设备4495件,共计376.75万元;图书、档案43266册,共计35.8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96件,共计51.16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本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分别为:预算收入1084.34万元,预算支出为1084.34万元,按照以前年度预算资金的增长率测算,我单位2023年预算收入为1171.08万元,支出为1171.08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为1264.76万元,支出为1264.76万元,增长率大概为8%,且逐年递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1、汾阳市杏花村镇中心学校 预算公开表2022年.xls
2、项目支出绩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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