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属于独立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8.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由五个内设机构组成,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并设立三个事业机构,即汾阳市石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汾阳市石庄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汾阳市石庄镇党群服务中心。我单位年初行政编制20人,实有20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18人,遗属3人,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888.2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1.1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2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1.12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比较无变动。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比较无变动。增减变动原因:一是新招录人员1名,导致人员收入部分增长;二是2022年新增的项目经费270.46万元,具体为:石庄镇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石庄镇2021年春季义务植树补助资金、石庄镇网格员保障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888.24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281.1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95.3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66万元。 2、项目支出392.86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0.4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一是新招录人员1名,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部分增长;二是2022年新增的项目支出增加270.46万元,具体为石庄镇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石庄镇2021年春季义务植树补助资金、石庄镇网格员保障资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无非税征收计划,与2021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培训费比上年减少所致。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办公开支。政府公务用车2辆交通费按2.5万元/辆测算,安监站公务用车交通费按2万元/辆测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石庄镇人民政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8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18项:

其他运转类项目(9项)

石庄镇安监车运行经费、石庄镇政府其他交通费用补充经费、参战退役人员补助、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石庄镇村级纪检监督员补助、石庄镇政府司机工资、五星级支部书记工资、石庄镇计生转移支付、石庄镇政府伙食补助费。

特定目标类项目(3项)

石庄镇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石庄镇2021年春季义务植树补助资金、石庄镇网格员保障资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石庄镇人民政府现有车辆2辆,价值10.6万元,净值7.53万元。

2、房屋情况

石庄镇人民政府现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1901平方米,价值257.67万元,净值47.70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石庄镇人民政府现有资产合计321.04万元,净值82.57万元。除车辆及房屋外,现有资产合计52.77万元,净值27.34万元。通用设备共50件,价值51万元,净值25.45万元。专用设备共1套,价值1.8万元,净值1.3万元。图书档案2套,价值0.47万元,净值0.4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06件,价值10万元,净值7.6万元。无形资产0件。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2022年收入预算888.24万元,支出预算888.24万元。

2、2023年收入预算977.06万元,支出预算977.06万元。

3、2024年收入预算1074.06万元,支出预算1074.0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1、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2、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