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吕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对预算调整如下: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19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1739万元,为年初预算298600万元的50.82%,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29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6.27%,同比增长25.32%;非税收入完成2344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20%,同比增长34.10%。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49290万元,同比增长23.26%;企业所得税完成33980万元,同比增长10.64%;资源税完成945万元,同比下降28.14%;环境保护税完成382万元,同比下降8.61%;个人所得税完成4751万元,同比增长10.6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50122万元,同比增长44.1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864万元,为预算的42.61%,同比下降30.31%。其中国土出让收入完成1426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248万元,同比增长24.7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110万元,同比增长51.96%。

二、预算调整事由

1.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3705万元,其中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央奖励资金13万元;结算补助县级、开发区财政奖补资金2512万元;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7118万元。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增加23335万元。

2.调整年初预留资金用途,因年度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要求用于落实有关增资政策,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因此调整年初预留人员类支出14747万元,腾出的财力可调整用于安排其他项目支出。该项调整只涉及用途调整,不涉及财力增加、减少或变动。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度执行中因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白酒交易中心和山西省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需购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加支出8000余万元,年初预算中未安排该项目支出,出现增支缺口。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应进行预算调整。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可统筹财力和调整事项,主要用于因年初财力紧张未列入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上级出台政策需安排的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等。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3335万元。主要用于:

(1)用于人员调资14547万元;

(2)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4项4247万元;

(3)重大疾病(变故)救助基金等522万元;

(4)用于清洁取暖服务费、“清洁煤”补贴资金617万元;

(5)用于引才聘用教师住房补贴及免费师范生安家费等131万元;

(6)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587万元;

(7)用于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服务费用1036万元;

(8)PPP项目国道307线汾阳市过境改线工程政府付费资金1274万元;

(9)汾阳市“晋情消费.品质生活”消费促进活动经费374万元。

2.调整资金14747万元。主要用于:

教育方面:教育教学装备采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装“无人脸(车牌)识别安防系统”经费、2022年高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汾阳二中整体搬迁等支出1488万元;

公安方面:公安视频专网网络租赁费用、一村一警建设、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项目经费等支出1655万元;

住建方面:禹门河公园建设、公房房屋修缮资金等支出652万元;

生态环境方面:汾阳市“智慧环保”项目服务费用等支出811万元;

开发区建设: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等支出9000万元;

其他方面:政务大厅窗口综合服务、信访搬迁维修等支出1141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主要用于:

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白酒交易中心和山西省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购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1—6月,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省、吕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要求,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竭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加快财政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保障涉及“三保”等民生重点支出,同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截止目前收回部门存量资金49万元,重新统筹安排各项亟需解决的项目建设支出1539万元。持续压减收回非急需资金,重新统筹安排各项亟需解决的项目建设支出,为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力度,推动全市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汾阳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