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2300万元。支出预算由333294万元调整为368800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349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852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75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8149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665万元(上支出因素减少22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减少422万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687万元,为人大备案预算222300万元的126.71%,同比增长55.69%,绝对额增收100756万元。超59387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3172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03%,同比增长2.83%。

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完成情况

(1)税完成181964万元,为预算的114.3%,同比增长28.75%。其中:增值税69860万元、企业所得税54584万元、个人所得税1811万元、资源税2632万元、环境保护税87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407万元、房产税3800万元、印花税477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047万元、土地增值税4261万元、车船税1989万元、耕地占用税1407万元、契税2513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99723万元,为预算的158.04%,同比增长151.83%。其中:专项收入3194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0585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算执行中的一次性耕地开垦费收入增加)、罚没收入450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409万元、捐赠收入6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7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

2.主要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82%,同比增长14.05%;公共安全支出16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08%,同比增长8.58%;教育支出632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63%,同比减少4.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8%,同比增长33.09%;卫生健康支出21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55%,同比减少21.06%;节能环保支出120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2.5%,同比减少43.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47%,同比减少9.51%;农林水支出25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41%,同比减少26.11%;交通运输支出70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11%,同比减少28.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同比减少21.9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3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3%,同比增长850.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异地补充耕地指标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8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56%,同比增长192.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年末结转情况

年末结转51509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起“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两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

4.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29358万元,同比减少6.6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7715万元,同比增长3.45%;专项转移支付11643万元,同比减少52.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110万元,为年初预算41740万元的127.24%。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94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4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5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52228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6353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47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5100万元,本年超收增加11370万元,调出资金减少4583万元,债务还本减少1400万元。实际执行474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65%。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0万元、其他支出407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3.年末结转161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13万元,上年结转17万元。当年无支出,结转下年13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3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770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3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128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418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69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655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我市共新增债务10400万元,全部是新增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5300万元,安排2600万元用于杏花镇清香大道提质建设工程,安排2447万元用于平原农村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安排253万元用于水务局水库除险加固、安全监测、雨水情监测项目。专项债券5100万元,安排3900万元用于太中银铁路太原南至柳林南段开行动车组项目,安排1200万元用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304530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307012万元,债务率由2020年的78.66%下降为60.75%。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累计投入1025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财政收支规模再创新高

2021年,全市财政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在白酒这一核心产业的带动下,各主要税种均保持较快增速,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完成1064621万元,同比增长65.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687万元,同比增长55.69%,总量和增速跃居全省前十、吕梁前三。在支出需求较高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通过强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实行支出进度考核,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资金配置效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291万元,同比增长2.83%,有力保障了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

2.经济发展活力充分激发

2021年,市财政坚持稳中求进促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清理规范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规范收费项目。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二是保障人才培育经费。安排人才津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人才公寓经费等3345万元,安排贾家庄基层干部培训基地800万元,为发展凝聚人才力量。三是发挥融资担保职能。全年累计为54户中小微企业创业者担保贷款1044万元,带动就业人员260余人,发放财政贴息资金7.3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四是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安排中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奖励资金980余万元,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3.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紧迫、最急需的问题,全年民生类支出256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一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2021年义务教育段免学杂费资金5150万元,各类助学金2508万元,北门小学、小相中心小学建成投用,河汾中学恢复成立,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二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安排城乡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资金6916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168万元,安排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群基础养老财政补贴99万元、补充养老保险131万元,安排义务兵优待等补助资金1224万元。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460万元,新冠肺炎疫苗实现应接尽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三是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安排250万元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太符观、汾州关帝庙2处文保单位免费开放,安排580万元对文物进行保护修缮,安排800万元修缮汾阳中学、柏草坡天龙庙等七处文保单位。四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安排城区部分公园广场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费1024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4000万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永和大街西延等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人民生活幸福感不断增强。五是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安排全市政法各单位工作经费7693万元,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共安全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六是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安排501万元用于粮食储备、成品粮油储备费用等。

4.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安排2837万元衔接资金,安排1000万元设立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95万元,安排5000万元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安排1004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安排各级各类灾害救助资金1800万元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安排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1430万元,安排核桃特色保险保费补贴93万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二是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年累计安排污染防治资金13000万元,主要用于清洁取暖补助、污水处理运营补贴等。三是大力保障项目建设。安排10000万元酒文旅项目资本金,市博物馆奠基开工,永和大街西延拓宽工程启动,荣盛路、英雄路道路排水及改造工程完成既定施工任务,杏花收费站升级改造,成为汾阳的重要窗口和靓丽名片。

5.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提高。五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推动全市财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六是强化预决算公开,保证财政在阳光下运行。七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有效控制政府债率。八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总的来看,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大进展。这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但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税收以白酒、煤焦为主的产业结构特征仍没有根本改变;财政收入根基还不稳固,新的增长点还不突出;收入潜力挖掘还有待加强,经济总量与周边先进县市还存在较大距离;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道远;财政改善民生的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缓慢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至关重要。

(一)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根据上级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好“1234”实践路径。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防范风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总体思路安排。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充分考虑我市转型发展良好态势等积极因素,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收入计划,强化监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统筹跟进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为市委重点决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有保有压,强化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和资产,统筹一切可以统筹资源,聚焦战略方向优化财政政策,聚焦战略任务安排财政资金,突出保民生、保重点,按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预算安排,全力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2022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986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其中:税计划完成228000万元,增长25.3%;非税收入计划完成70600万元,减少29.2%。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77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52.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上年结转资金较多。财力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6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一般性转移补助收入98053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44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55000万元(动用之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4525万元),上年结转51509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2214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6805万元,专项上解5409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641万元。

分类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安排30174万元,公共安全安排19429万元,教育安排988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11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61152万元,卫生健康安排21713万元,节能环保安排165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安排34961万元,农林水安排48653万元,交通运输安排162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安排11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安排43447万元,住房保障安排313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安排72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6642万元,预备费安排5500万元,债务付息安排6760万元,债务发行费安排1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442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41920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9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66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7121万元,资金构成:本级收入4192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96万元,上年结转16105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1300万元。

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要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建设项目、永和大街西延东延项目、文峪河磁窑河等河道以及退排水渠综合治理项目、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破产企业改制等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主要用于土地收储费用。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无收入,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130万元,为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4万元,清算2020-2021年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92万元,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4万元。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1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523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33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619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0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02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1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484万元。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原则,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79万元,同比减少0.2%。其中: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同比减少0.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11万元,同比减少0.18%;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6.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2022年到期债券8101万元,市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债券置换等方式偿还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情况

2022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计划安排资金预算1030万元,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贴息等。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吕梁市和汾阳市安排部署,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收支管理,全力保障财政稳增长

一是加大收入增收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二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财政执行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争取资金。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减的减、该压的压,严禁铺张浪费、敞口支出。五是继续兜牢“三保”底线,保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有保有压,盘活各类存量资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考虑,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

(二)抓创新引领,全力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效。持续释放政策效应,不折不扣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市场活力。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推动白酒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打造中国清香白酒核心产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保障实施杏花村酒文旅融合项目。支持推进市博物馆和酒源数字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支持办好世界酒文化博览会、醉美杏花节等特色文化活动,为推进创优做精杏花村、贾家庄两个4A级景区,完善上林舍3A级景区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抓服务三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财政投入增长、土地出让收益支撑乡村振兴等政策,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安排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重点保障乡村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任务。做好稳粮保供工作,增加酿酒粮食补贴投入。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全力推进种业振兴落实资金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三是保障实施农业特优战略。保障10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拓展农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探索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支持模式,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集体经济迅速发展壮大。

(四)抓改善民生,全力补齐短板增进福祉

一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项资助政策,为新建文峰小学、西河幼儿园、改扩建河汾中学提供资金保障,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养老、失业等保险参保扩面,加强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推进西门社区等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三是着力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打造体育生态圈建设,保障公共体育场、羽毛球馆等健身设施的投入。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守好安全稳定底线,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做好经费保障。五是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坚持以城市布局设计、交通路网改造升级、智慧管理等方面为重点资金投入方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占道经营等“城市病”。建立稳定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政策,筑牢生态最美底色,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碧水净土。

(五)抓改革破题,持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实现提质增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惠利民。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前移绩效关口,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优化合同签订等线上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四是强化财政服务意识,完善内控制度,落实财政重大项目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核查。

  附件:
    1、附件2:2022年政府预算解读.pdf     2、附件3:2022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公示 .docx     3、附件1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