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一、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1、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1】43号)下达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万元。
2、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支农切块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1】43号)下达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
3、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吕财农【2021】67号)下达六乱整治工作奖励资金60万元。
4、吕梁市财政局《下达2021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资金》(吕财城【2021】86号)下达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资金540万元。
5、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吕财建【2021】49号)下达2021年“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317万元。
6、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1】52号)下达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资金60万元。
7、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教育扶贫政策(第二批)经费的通知》(吕财教【2021】137号)下达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市级配套资金0.25万元。年初预算下达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本级配套资金1.25万元。
二、资金政策办法
2021年要继续开展财政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支持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社会发展等支出。同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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