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吕梁市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对预算调整如下: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960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73165万元,为年初预算222300万元的122.88%,同比增长67.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74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46%,同比增长35.08%;非税收入完成957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1.7%,同比增长199.24%。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68690万元,同比增长32.22%;企业所得税完成54570万元,同比增长48.93%;资源税完成2616万元,同比增长32.56%;环境保护税完成875万元,同比增长37.0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75351万元,同比增长4.5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11万元,为预算的98.01%,同比增长111.62%。其中国土出让收入完成3275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059万元,同比下降46.7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870万元,同比下降6.14%;债务付息支出3103万元,同比增长56.09%。
二、预计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经测算,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完成285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8750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9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计完成4900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预计完成43000万元。
三、预算调整事由
1.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2193万元,其中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央奖励资金206万元;结算县级税收增收奖励资金10773万元;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262万元。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增加16228万元。
2.年初预留资金中,一是债券债务还本支出7200万元,已于10月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可调整使用于其他项目;二是年初安排的创新生态引导基金、特殊人才突出贡献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重大疾病(变故)救助基金1400万元和人才公寓1500万元暂不使用,可调整使用于其他项目;三是年初安排的异地购买补充耕地指标资金7000万元暂不使用。上述资金预计17100万元,可调整使用于其他项目,调整后不涉及财力增加、减少或变动。
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预算调整。
四、预算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可统筹财力和调整事项,主要用于因年初财力紧张未列入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上级出台政策需安排的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等。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228万元。主要用于:
(1)用于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市基础设施亮化工程款、垃圾分类、环卫一体化费用,307线过境改线工程、县乡公路改造,污染防治“煤改电”等项目4246万元;
(2)用于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金等项目3584万元;
(3)用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费用、招商引资第十二届中博会中国酒业协会主办及邀商招展服务费,违停抓拍系统建设等项目2936万元;
(4)用于农林水、自然资源,注入县级“乡村振兴贷”风险补偿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补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2116万元;
(5)用于教育、文化旅游,贾家庄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汾阳市博物馆建设、文物保护经费等项目1831万元;
(6)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缺口、就业补助资金县级配套等项目1196万元;
(7)用于粮油储备应急管理,县级成品油粮油储备费用、购置防汛物资等项目319万元。
2.年初预留资金17100万元,调整用于:
追加2021年上半年人员预算经费、山西(中国)白酒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智慧环保”项目服务费用、数字(智慧)城管项目服务费用、G20青银高速杏花收费站改造工程、大气污染治理“煤改电”设备采购、城乡环境治理环卫一体化服务费用、垃圾分类引导激励工作奖励、供热补贴、清洁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资金、警犬训练基地建设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3.一般公共预算今年预计超收的部分62700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超收部分7260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结转一般不超过当年收入的30%,超过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后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1—11月,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省、吕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要求,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竭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加快财政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保障涉及“三保”等民生重点支出,同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截止目前收回部门存量资金6285万元,重新统筹安排各项亟需解决的项目建设支出5980万元。持续压减收回非急需资金,重新统筹安排各项亟需解决的项目建设支出,为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力度,推动全市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汾阳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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