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峪道河镇人民政府由镇党镇办、计生服务所及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组成。 

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数22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32人,比上年增加3人(招考录入3人);遗属1人,行政运行公务用车2辆,实用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946.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0.0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946.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0.0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减少办公危房拆除重建项目资金。2、无政府性基金。3、无财政专户。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46.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0.0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81.61万元,比上年增加59.3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及乡镇补贴有所提升。2、项目支出264.56万元,比上年减少209.4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减少办公危房拆除重建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编报口径有所变动。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元/人年测算,取暖费按照25000元测算,政府公务用车2辆按照25000元/辆测算,安监站公务用车1辆按照20000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63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6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金额36.24万元 ,主要用于:五星级支部工资、参战人员安置工资、退休人员年金虚账做实项目、大学生村官。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共228.32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171.76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用途: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171.76万元,测算标准:农村主干部75人,共计补助160.99万元,其他干部94人,共计补助10.77万元,两项合计补助171.76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在镇党委政府监督下对符合条件进行统计测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农村干部满意率>99%,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 

2、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14.36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用途:峪道河镇农村退职主干共计98个,共计生活补助14.36万元,测算标准: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统计不漏登错登一人,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退职主干满意度>99%。 

3、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26.31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用途:我镇决定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5347.3亩。测算标准:49.2元/2次,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方案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有效促进高粱种植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90%。 

4、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护林防火经费项目11万元,主要依据:由林业局核定分配金额,由峪道河人民政府及时足额拨付,用途:该项目款项用于防火宣传费用、物资购置费、巡查燃油费、会议开支等费用共计11万元整,测算标准:由林业局核定分配金额,由峪道河人民政府及时足额拨付,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在镇党委政府监督下对符合条件进行统计测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使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绩效评价护林防火经费项目群众满意度>90%。 

  5、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乡镇八大员”工龄补贴项目4.89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吕梁市办公厅关于解决“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的指导意见》(吕政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用途:解决我镇8名“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测算标准:每人每年1381元,测算过程:根据人社局对乡镇八大员的摸底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三基建设,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群众满意度>95%。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4.17万元,明细如下: 

  1、联想电脑10台,总计5万元; 

  2、办公家具11套,总计9万元; 

  3、空气调节设备19台,总计10.17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946.17万元,支出规划946.17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993.48万元,支出规划993.48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043.15万元,支出规划1043.15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92%(其中,房屋4.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92%);通用设备70.6万元,占69.66%(其中,车辆27.44万元,占27.08%,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96万元,占0.9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8万元,占24.47%。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峪道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峪道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