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收入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和谐稳定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演武镇人民政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规划建设办公室组成。
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2人,比上年减少1人(死亡1人);遗属3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度工作重点是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及时、安全、有效的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注重各项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积极组织落实农村土地引导我镇经济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做好基层村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本部门2021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65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8.75 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65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8.7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
2、政府基金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65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8.7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00.13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实际在编人员减少(1人死亡),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156.34万元,比上年增加90.2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0.23万元/人/年,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公用取暖费按2.5万元/人测算。交通费公务用车按2.5万元/辆测算,安监站执法车按2.0万元/辆测算(交通费不含司机费用)。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维护费7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境(国)费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总金额18.74万元 ,主要用于:参战人员安置工资。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合计137.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79.23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用途: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79.23万元,测算标准: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演武镇二类村5个,三类村12个、四类村1个,两委主干30人,选派人员2人,共计32人,共计补助69.78万元。其他干部二类28人,三类43人,四类1人,共计72人,共计补助9.45万元。两项合计补助79.23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在镇党委政府监督下对符合条件进行统计测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农村干部满意率>90%、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
2、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5.71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用途:演武镇农村退职主干共计41人,共计生活补助5.71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统计不漏登错登一人,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退职主干满意度>95%。
3、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52.66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用途: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我镇决定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10713.84亩,共计52.66万元,测算标准:(1)5089.24亩,每亩统防统治2次,24.60元/亩/次,总价25.04万元;(2)5624.60亩,每亩统防统治2次,24.55元/亩/次,总价27.62万元;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方案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有效促进高粱种植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90%。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镇计划采购台式电脑10台,共计5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共计0.8万元;会议桌椅80套,共计10.56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656.47万元,支出规划656.47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22.17万元,支出规划722.17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94.38万元,支出规划794.38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364.72万元,累计折旧120.50万元,净值244.2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236.28万元,占比64.78%,通用设备82.62万元,占22.65%,专用设备24.61万元,占比6.7%,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比0%,图书档案2.81万元,占比0.7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4万元,占比5.04%。
我单位2021年年初账面数车辆2辆,账面价值20.26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自用车2辆,占比100%。
我单位2021年年初房屋面积2165.3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703.8平方米。人均实际占用办公用房面积17.17平方米。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演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演武镇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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