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7.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肖家庄镇人民政府由镇党政办、计生服务所及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

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34人,实有人数22人,比去年增加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25人,比去年增加1人,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800.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01   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800.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4.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基础建设提质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2、政府性基金0.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禹门河征地补偿款0.31万元原由水利局编制纳入预算改为乡镇编制纳入预算。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800.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0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86.2万元,比上年增加40.04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实际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214.77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基础建设提质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取暖费按照25000元测算,政府公务用车2辆按照25000元/辆测算,安监站公务用车1辆按照20000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03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0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

3、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总金额45万元主要用于:1、五星级支部工资。2、参战人员安置工资。3、2018、2019年退休人员年金虚账做实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6,资金合计:169.77万元6个特定目标类项目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59.82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用途:我镇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598277元测算标准肖家庄镇一类村1个、二类村6个,三类村9个,两委主干24人,共计补助498077元。其他干部一类7人,二类35人,三类31人共计73人,共计补助100200元。两项合计补助598277元。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农村干部满意率>90%

2、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6.5元,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项目资金用途为:用于发放我镇农村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肖家庄镇农村退职主干共计39个,共计生活补助64760元,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统计不漏登错登一人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退职主干满意度>95%。

3、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33.24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项目资金用途为:我镇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6742.33亩测算标准49.29元/2次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方案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有效促进高粱种植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90%。

4、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乡镇八大员”工龄补贴项目

1.13万元,根据《吕梁市办公厅关于解决“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的指导意见》(吕政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用途:为解决我镇6名“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测算标准每人每年1381元测算过程根据人社局对乡镇八大员的摸底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三基建设,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群众满意度>90%。

5、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占地补偿项目0.31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占地补偿预算的建议(汾水函(2021)25号),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用途:为:2011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以租赁土地的形式对涉及土地进行征地补偿,以每亩500元价格计征,租赁期至2026年,租赁期满后延续,涉及肖家庄两个村25户6.1亩3050元,由肖家庄镇编制预算,予以支付,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绩效评价有效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群众满意度>90%。   

6、肖家庄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68.77万元,主要依据根据《肖家庄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测算标准市财政局对项目审定后全部工程以68.77万元进行结算。项目资金用途:为完善肖家庄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肖家庄镇整体环境,促进肖家庄镇整体经济发展,有效促进家庄镇整体环境测算过程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行预算及决算,镇政府组织专人验收项目,最后由财政局基建股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改善肖家庄镇整体环境绩效评价:有效促进了家庄镇整体环境,群众满意度>95%。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镇计划采购台式电脑及配套设备5万元,办公消耗品3万元,打印设备3.9万元,会议桌椅8.5万元,办公桌椅7万元,音响设备1万元,显示屏1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800.66万元,支出规划800.66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31.89万元,支出规划731.8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63.89万元,支出规划763.89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2020年期末车辆账面数2辆,期末账面原值为26.16万元。

我单位2020年房屋期末数为2238.63平方米,办公室面积828平方米,人均占有办公室面积18.82平方米。

我单位2020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52.47万元,累计折旧131.15万元,净值121.3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6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7.61%(其中,房屋 6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7.61 %);通用设备31.66万元,占26.10 %(其中,车辆 14.99万元,占12.36 %);专用设备6.99 万元,占5.76%;图书档案 1.35 万元,占1.11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42万元,占9.42%。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23

  附件:
    1、附件1:2021年肖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肖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