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7.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肖家庄镇人民政府由镇党政办、计生服务所及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
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34人,实有人数22人,比去年增加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25人,比去年增加1人,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800.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01 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800.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4.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基础建设提质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2、政府性基金0.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禹门河征地补偿款0.31万元原由水利局编制纳入预算改为乡镇编制纳入预算。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800.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5.0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86.2万元,比上年增加40.04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实际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214.77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乡镇基础建设提质改造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取暖费按照25000元测算,政府公务用车2辆按照25000元/辆测算,安监站公务用车1辆按照20000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03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0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总金额45万元。主要用于:1、五星级支部工资。2、参战人员安置工资。3、2018、2019年退休人员年金虚账做实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资金合计:169.77万元。6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已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59.82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用途:我镇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598277元。测算标准:肖家庄镇一类村1个、二类村6个,三类村9个,两委主干24人,共计补助498077元。其他干部一类7人,二类35人,三类31人共计73人,共计补助100200元。两项合计补助598277元。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农村干部满意率>90%。
2、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6.5万元,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项目资金用途为:用于发放我镇农村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肖家庄镇农村退职主干共计39个,共计生活补助64760元,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统计不漏登错登一人。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退职主干满意度>95%。
3、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33.24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项目资金用途为:我镇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6742.33亩。测算标准:49.29元/2次,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方案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有效促进高粱种植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90%。
4、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乡镇八大员”工龄补贴项目
1.13万元,根据《吕梁市办公厅关于解决“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的指导意见》(吕政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用途:为解决我镇6名“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测算标准:每人每年1381元,测算过程根据人社局对乡镇八大员的摸底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三基建设,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群众满意度>90%。
5、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占地补偿项目0.31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占地补偿预算的建议(汾水函(2021)25号),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用途:为:2011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以租赁土地的形式对涉及土地进行征地补偿,以每亩500元价格计征,租赁期至2026年,租赁期满后延续,涉及肖家庄两个村25户6.1亩3050元,由肖家庄镇编制预算,予以支付,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绩效评价:有效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群众满意度>90%。
6、肖家庄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68.77万元,主要依据根据《肖家庄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测算标准:市财政局对项目审定后全部工程以68.77万元进行结算。项目资金用途:为完善肖家庄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肖家庄镇整体环境,促进肖家庄镇整体经济发展,有效促进家庄镇整体环境。测算过程: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行预算及决算,镇政府组织专人验收项目,最后由财政局基建股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改善肖家庄镇整体环境。绩效评价:有效促进了家庄镇整体环境,群众满意度>95%。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镇计划采购台式电脑及配套设备5万元,办公消耗品3万元,打印设备3.9万元,会议桌椅8.5万元,办公桌椅7万元,音响设备1万元,显示屏1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800.66万元,支出规划800.66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31.89万元,支出规划731.8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63.89万元,支出规划763.89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期末车辆账面数为2辆,期末账面原值为26.16万元。
我单位2020年房屋期末数为2238.63平方米,办公室面积828平方米,人均占有办公室面积18.82平方米。
我单位2020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52.47万元,累计折旧131.15万元,净值121.32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6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7.61%(其中,房屋 6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7.61 %);通用设备31.66万元,占26.10 %(其中,车辆 14.99万元,占12.36 %);专用设备6.99 万元,占5.76%;图书档案 1.35 万元,占1.11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42万元,占9.42%。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汾阳市肖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肖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肖家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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