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7.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由八个内设机构组成,即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文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峰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文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24人,实有人数23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46人;五星级干部2人。比上年减少2人,行政人员调出3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遗属1人,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924.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08 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917.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1.93万元。增原因是:本年度新增2020年第四季度农村改革转移支付村干部报酬、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等项目。2、政府性基金7.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5万元。增原因是:禹门河征地补偿款7.15万元原由水利局编制纳入预算改为乡镇编制纳入预算。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924.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0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62.82万元,比上年减少15.58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3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机关人员正常晋档晋级以及调资2、项目支出161.46万元,比上年增加84.66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增2020年第四季度农村改革转移支付村干部报酬、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占地补偿等项目。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人年测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01.13万元,较上年增加  5.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取暖费实行集中供热,按照与供热公司签订的合同测算8.13万元。交通费按照2.5万元/辆测算主要用于两辆公务用车运行,安监车辆交通费按照,2万元/辆测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7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元。

1、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万元。

2、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

3、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4个总金额83.98万元主要用于:1、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虚账做实项目3.5万元。2、五星级支部书记工资13.93万元;3、社区大集体、小组长工资9.05万元;4、社区工作经费57.5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77.48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55.61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委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方案用途:我办事处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556050测算标准文峰街道办事处一类村1个、二类村1个,三类村8个,四类村3个,共13个村。其中:两委主干20人,共计补助502050其他干部一类6人,二类7人,三类25四类5人,共计43人,共计补助54000元。两项合计补助556050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有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

2、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6.77万元,主要依据汾阳市委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方案用途:用于发放农村退职主干27人生活补助,共计生活补助67720测算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方案实施,确保补助到人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拨款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

3、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7.95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 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用途为了促进我办事处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我办事处决定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1601亩,共计79409.6元。测算标准每亩统防统治2次,49.6/2次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方案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办事处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提高农户高粱种植收益、促进了高粱种植产业化发展。

4、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占地补偿项目7.15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占地补偿预算的建议(汾水函(2021)25号),其目的是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用途:以租赁土地的形式对涉及土地进行征地补偿。测算标准:以每亩500元价格计征,租赁期至2026年,租赁期满后延续。测算过程:涉及文峰街道办事处1个村望春村142.87亩共71435元,由我单位编制预算,予以支付。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绩效评价有效加快禹门河生态综合治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群众满意度>90%。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采购硬盘2个0.11万元;u盘20个0.30万元;2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共1.24万元;办公桌5张0.48万元;电脑7台3.47万元;沙发2套0.34万元;椅凳10把0.20万元;A3、A4纸200箱4.00万元;文件柜、档案柜5个0.27万元;共计10.41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924.28元,支出规划924.28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970.49万元,支出规划 970.4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019.01万元,支出规划 1019.01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306.3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74.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2.20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72.7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5.01%(其中,房屋 72.7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5.01 %);通用设备36.94万元,占27.94%(其中,车辆23.12万元,占17.49 %);专用设备4.6 万元,占3.48%;图书档案 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7.94万元,占13.57%。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26

  附件:
    1、附件1:2021年文峰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文峰街道办事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