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冀村镇人民政府属于独立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和谐稳定新风尚。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由十个内设机构组成,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汾阳市冀村镇党群服务中心、汾阳市冀村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汾阳市冀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汾阳市冀村镇城镇服务中心。我单位年初行政人员编制35人,实有人数20人,比上年增加3人(转入4人,调走1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8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1人)。公务用车编制 2 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812.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02 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788.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1.0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富家庄1公里道理修缮工程、冀村小学道路及门牌楼修缮等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2、政府性基金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冀村镇古贤庄村分洪河占地补偿款24万元纳入2021年预算。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812.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5.0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94.86万元,比上年增加35.93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实际在编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217.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9.0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富家庄1公里道理修缮工程、冀村小学道路及门牌楼修缮等项目等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元/人年测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78.52万元,较上年增加 0.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机关人员,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人员交通费、福利费等费用。取暖费按照2.5万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万元/辆测算,主要用于两辆公务用车运行,安监车辆交通费按照2万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2个总金额40.11万元。主要用于:1、五星级支部工资项目18.24万元。2、参战人员安置工资项目21.87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资金合计:177.1万元。6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已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90.3万元,测算过程: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用途:我镇第四季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干部报酬共计903000元。测算标准:冀村镇一类村2个、二类村4个,三类村12个,四类村1个,两委主干32人,其他干部一类10人,二类18人,三类43人,四类村2人共计73人。两项合计补助9030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三基建设,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农村干部满意率>90%。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农村退职主干生活补助项目5.54万元,根据《汾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拨款。项目资金用途为:用于发放我镇农村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冀村镇农村退职主干共计38个,共计生活补助55416元,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统计不漏登错登一人,绩效目标:保障农村三基建设,解决退职主干后顾之忧,绩效评价:有限促进巩固三基建设,促进农村发展,退职主干满意度>95%。
2、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特色农业产业高粱基地统防统治项目5.45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优质酿酒高粱基地进行统防统治。项目资金用途为:我镇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共1098.1亩。测算标准:49.6元/2次,测算过程:采用政府采购形式对酿酒高粱进行统防统治。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促进我镇酿酒高粱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种植户收益,实现增产增收。绩效评价:有效促进高粱种植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90%。
3、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乡镇八大员”工龄补贴项目
1.8万元,根据《吕梁市办公厅关于解决“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的指导意见》(吕政办发[2012]88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用途:为解决我镇6名“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生活困难。测算标准:每人每年1381元,测算过程根据人社局对乡镇八大员的摸底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三基建设,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原乡镇八大员解聘后的基本生活,群众满意度>90%。
4、冀村镇古贤庄村分洪河占地补偿款24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古贤庄村分洪河占地补偿纳入财政预算。涉及占地亩数共计600亩,由冀村镇编制预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了解决占地农户年收入,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绩效评价:有效解决占地问题,补偿农户年收入,群众满意度>90%。
5、冀村小学道路修缮工程,冀村镇阜康门牌楼修缮工程共计30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冀村党总支,村委申请、冀村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冀政发【2020】56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计划:对冀村小学道路全长750米,宽6.5米道路进行修缮,冀村镇阜康门楼进行加固修缮,市财政局对项目审定后全部工程以30万元进行结算。项目资金用途:为完善冀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冀村村容村貌。测算过程: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行预算及决算,镇政府组织专人验收项目,最后由财政局基建股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改善冀村整体村容村貌。绩效评价:有效促进了冀村镇整体环境,群众满意度>95%。
6、冀村镇富家庄村村东1公里道路修缮工程共计20万元,主要依据富家庄村支部、村委申请,冀村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冀政发【2020】42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计划:对富家庄村村东1公里道路进行修缮,道路全长1公里,宽4米。厚度为18-20公分,申请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1年内完工。市财政局对项目审定后全部工程以20万元进行结算。项目资金用途:为完善冀村镇富家庄村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测算过程: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工程进行预算及决算,镇政府组织专人验收项目,最后由财政局基建股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改善富家庄村道路,提升整体村容村貌。绩效评价:有效促进了富家庄村整体环境,群众满意度>95%。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镇计划采购柜类0.25万元,纸质品及印刷品2.2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5万元,计算机等设备2.25万元,办公设备1.25万元,台、桌类0.4万元,椅凳类0.22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852.67万元,支出规划852.67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895.31万元,支出规划895.31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940.07万元,支出规划940.07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期末车辆账面数为2辆;2020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63.4万元,累计折旧189.03万元,净值74.37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9.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67.22%(其中,房屋 49.9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67.22 %);通用设备16.17万元,占21.74 %(其中,车辆 5.02万元,占6.75 %);专用设备0.77 万元,占1.0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44万元,占10%。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冀村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冀村镇人民政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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