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13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3353万元,为年初预算165600万元的98.64%,同比增长2.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3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63%,同比下降0.4%;非税收入完成319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8.01%,同比增长19.02%。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51950万元,同比增长13.4%;企业所得税完成36641万元,同比下降27.08%;资源税完成1973万元,同比增长4.45%;环境保护税完成639万元,同比下降12.2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63270万元,为支出目标的82.6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332万元,为年初预算21000万元的92.06%,同比下降0.05%。
(三)预计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60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超收部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5000万元,超收部分按有关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使用。
二、预算调整事由
1.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060万元(其中:直达资金特殊转移支付12585万元,直达资金正常转移支付475万元)。增收返还奖励资金7944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720万元。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可统筹财力相应增加22724万元。
2.年度执行中,吕梁市财政局下达我市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增加10000万元。
按照《预算法》及《特别国债管理办法》等规定,应进行预算调整。
三、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力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离退费、退休人员取暖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欠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县级配套,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季活动奖补,污水截留工程建设项目等保工资、保民生支出以及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需要等。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27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抗疫特别国债10000万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5590万元,用于交通局客运站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杏花酒业发展区白酒交易中心EPC建设,爱卫办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安排抗疫相关支出4410万,用于各乡镇优质高粱种植补贴、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组织部民营企业引进高层人才奖补资金、卫计局防控新型肺炎集中隔离点房屋租赁、医疗集团医院购买设备款、环卫中心环卫一体化运行经费等项目。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0000万元。
各位委员,今年1--11月份全市财政工作主动应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坚决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竭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加快财政支出,保障涉及“三保”等民生重点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为我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前半年影响较大,降幅连续6个月在30%以上,后半年才逐步止跌回升。尽管按年初计划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但有限的财力与不断增长的民生提标、污染防治、债务还本等刚性需求及新确定的重点工作需求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力度,统筹做好培植财源、科学理财,为汾阳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抗疫特别国债分配1.2.xls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