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杏花村镇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杏花村镇行政干部编制26人,行政工人编制2人,事业干部编制33人。实有行政干部23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在职干部26人;五星级支部2人。公车编制数2辆。
主要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收入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和谐稳定新风尚。(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0212561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468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12561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46837元。2020年支出预算10212561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46837元。基本支出6139638元,比上年增加1343734元。项目支出4072923元。比上年增加3003103元。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000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000元。截止2019年底事业人员新增9人,退休1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镇经济工作,知道本镇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4、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 10212561 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46837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 10212561 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4346837元。增加变动原因是:农技、农经、农机、畜牧、水利等部门人员工资从去年5月份由各主管局下放到乡镇发放。增加了重点项目预算。
2、政府性基金
无
3、财政专户
无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 10212561 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346837元。
1、基本支出 6139638元,比上年增加1343734元。 增加变动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机关人员正常晋档晋级以及调资。
2、项目支出 4072923元。比上年增加 3003103 元。增加变动原因是:为了加快杏花村镇园林城镇建设,树立杏花村镇全国首批特色小镇良好形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3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取暖费按照25000元测算,行政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主要用于两辆公务用车运行,安监车辆交通费按照20000元/辆测算。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无收费征收计划。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3964341元,具体项目如下:
1、新石线道路绿化工程项目2715200元,为了加快杏花村镇园林城镇建设,树立杏花村镇全国首批特色小镇良好形象,经市政府同意由我镇实施新石线道路绿化项目,并审核通过设计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由我镇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实施了新石线道路绿化项目,截至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管护成活率也达标,并通过了林业专家组验收,决算结果为南北标段共应拨付工程总额为1357.5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第三次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尾款,根据合同约定本次应拨付工程款271.52万元。绩效目标:增加了杏花村镇绿化面积覆盖率,提高了新石线道路的整体环境,把杏花村镇打造成了一张靓丽的小城镇建设名片。
2、迎宾路杏树密植项目109613元,杏花村镇迎宾路是杏花村镇连接火车站的主要道路,用途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杏花村文化宣传氛围,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让来汾旅游、投资的客商更能直观地感受到杏花和汾酒文化。绩效目标:改变杏花村里无杏花的现状,在村与村之间打造高标准的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绿化。
3、新石线国槐树池绿化工程项目240866元,新石线道路国槐树池原绿化标准低,树种单一,经市政府同意,对国槐树池进行打造胶东卫矛进行绿化,经财政审核结算,工程总价为240866元,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提高环境造景效果,营造了良好的通道生态环境。
4、镇政府煤改电增设变压器经费313890元,为了积极支持市政府煤改电工作,我单位进行了煤改点供暖设备改造,用途为镇机关供暖提供了便利条件,项目资金从财政列支,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促进市政府煤改电工作,改善我市环境卫生。绩效目标:满足生活需求,减轻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供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新石线及汾酒大道绿化管护费用项目524772元,主要依据《汾阳市杏花村镇人民政府新石线及汾酒大道绿化项目管护评审报告》。项目用途,做好新石线及汾酒大道绿化项目管护,包括苗木浇水、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涂白、抚育管护等综合管理,以配合酒文旅发展规划,提升杏花村镇的整体对外形象。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项目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项目的开展对于改善杏花村镇生态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镇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绩效目标:以“增绿、扩量、提质、升档”为原则,不断提升杏花村镇绿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功能,美化城镇环境,围绕建设酒文旅融合发展的城镇要求,做好精细化养护管理。绩效评价,通过管护,保障苗木生长质量及城镇绿化环境,给人民群众创造舒适的游览休憩场所,美化了杏花村镇景观,改善了投资环境。
6、第一书记补助60000元,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9】10号,用途是生活、交通、通讯补贴、测算标准每人每年30000元;测算过程根据每人每天补贴标准12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项目资金来源从财政列支,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是为建强基层组织和推动精准扶贫、维护稳定。绩效目标:加强对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的保障,提升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积极性,持续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000 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000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0000元。
2、公务接待费66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 1000 元,减少变化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3、 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杏花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如下:
计算机:型号T4900,5台,共24500元;型号佳能2900,9台,共13050;型号施乐S252,1支,13800元。
办公家具:办公桌1.4米,10支,9500元;职员椅
1.4米,20套,共5600元;铁皮文件柜厚度不低于0.5,20套,共100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0212561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0212561元;2019年支出预算102125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61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3465元,项目支出4072923元。2021年预算收入21237354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21237354元。2022年预算收入22299220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2229922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通用设备622701.9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8974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027578.92元;图书、档案9600元;专用设备644070元。固定资产合计5452924.82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杏花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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