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属参公性质的单位,内设三个机构:综合办公室,事务股,监督股。编制6人,实有人数2人。 

  主要职责:履行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办理国内外投资生产性经营的项目等,上级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等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手续,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镇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办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要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等事项。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总收入368062元,比2019年减少 90110 元。总支出368062元,比2019年减少 90110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62元,比上年减少90110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有1名退休人员,减少了人员经费。2020年项目收入支出80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2019年三公经费共计4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单位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把政务大厅的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做好,让政务大厅“能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努力为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清理项目、优化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3、加强学习、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4、完善监督、公示项目、做好服务公开。 

  5、积极探索,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动态监督。 

  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 368062 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0110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368062 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9011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1名退休人员,减少了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 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 0 元,比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 368062 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了90110元。 

  1、基本支出 288062元,比上年减少 90110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有退休人员一名,减少了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 80000 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运营及维护,有部分补充工作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取暖费按照 0 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0 元/辆测算。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收费征收计划 0 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相比无变化。 

  罚没收入 0 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0 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000  元。与2019年实际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0 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4000 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数相比无变化。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为368062元。基本支出为2880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37853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2209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为28000元。经常性项目支出为80000元。 

  2021年总收入为375509元。基本支出为2875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63853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3656元。经常性项目支出为80000元。 

  2022年总收入为412509元。基本支出为3155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91853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3656元。经常性项目支出为8000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79.47万元,较上年减少18.38%;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11.87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1.87万元,较上年减少54.29%。 

  通用设备 1.82 万元,占 15.38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0.04 万元,占 84.62 %。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汾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