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汇总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包括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关、所属3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为市编办核定的股级建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及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市编办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拟定和实施我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三)组织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吕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吕梁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吕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九)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十二)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工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健康扶贫的日常工作。协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体育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体育政策措施。(十四)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十五)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十七)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管理体育市场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十八)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十九)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国际体育竞赛。(二十)指导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二十一)负责高危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二十二)执行职业卫生国家、省、吕梁市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的标准,组织拟定市相关标准。(二十三)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吕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二十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二十五)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二十六)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十七)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二十八)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其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同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监察。(二十九)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问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职业卫生标准。(三十)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三十一)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三十二)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三十三)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三十四)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三十五)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三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十七)职能转变。市卫体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汾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増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综合医改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体局负责贯彻国家、省、吕梁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吕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体局负责拟订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体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市卫体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体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医疗集团有关职责分工。市卫体局负责对医疗集团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市医疗集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信访维稳主体责任由市医疗集团承担。
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中医院。目前编制床位81张,实际开放101张。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妇幼健康服务,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二是辖区业务管理。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汾酒集团卫生社区服务中心是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定点医机构,承担着汾酒集团居委共计2万余人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体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指导、托老等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汾阳市卫生进修学校为市编办核定的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76年,单位具体业务范围: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汾阳市南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成立于2017年4月,拟址于汾阳市中医院旧址(汾阳市八槐街),是汾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辖下属的社区卫生服中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
汾阳市辰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成立于2017年4月,拟址于汾阳市人民医院旧址(汾阳市帽寺街),是汾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辖下属的社区卫生服中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
2020年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关实有注册正式职工27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3人、行政工人3人、科员5人、事业人员2人,编制车辆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中医院编制人数为88人,在职98人,汽车编制数为1辆,是本单位救护车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05名,年初正式在编人员73人,救护车辆1辆。汾阳市卫生进修学校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3人。汾阳市南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1人,实有编制人数为2人;汾阳市辰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6人,实有编制人数为1人,南薰、辰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1、2020年收入预算629299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364336元。
2、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629299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3643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0653元,项目支出40039302元。
2020年预算卫生健康体育局机关合并原老龄、体育场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
三、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行政后勤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行业单位安全工作。 拟订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考核和队伍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职业)资格、晋升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负责办理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到龄人员的退休手续。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集体、个人表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派相关工作。承担市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出境)等涉外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办有关卫生健康和体育系统信访事项,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拟定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接种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吕梁市卫健委拟订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枃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吕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承担重要外宾在汾阳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目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教育。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等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提出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建议。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和宣传。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研究报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和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和举办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及比赛,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群众体育类比赛;负责全市性群众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免费和低收费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全市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专业运动队的保障工作;组织重大省内外及国内外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赛风赛纪工作;负责申报办理裁判员、运动员的注册和评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体育科技、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指导市体育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负责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负责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市场,承担体育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高危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体育系统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承担党组、系统党委、机关党建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突出保健中心,扎实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妇幼人员综合素质,依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落实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包括:妇幼卫生监测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农村夫妇孕前优生检查;婚前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孕妇产前筛查项目和儿童入园体检;残疾儿童筛查,抓好各项工作,完成中央省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数和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整改水、电、暖、门窗、地面、上下水等存在的问题。增加医疗设备投入。重点增加化验室、医技科与中医和康复科室的医疗设备,更换陈旧老化的医疗仪器,提高中心医疗业务技术水平,在优质资源专业人员的带领下提高中心业务,掌握技术,满足我中心业务发展的需求。开展以中医馆为依托的特色服务。全面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基础管理,规范中心医疗活动,提高中心管理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汇总包括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汾阳市卫生进修学校、汾阳市南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汾阳市辰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汾阳市汾酒集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629299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364336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629299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364336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卫体局增加体育、老龄经费;中医院增加医技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立项购置款、已采设备未支付完的款和药品零差补助的预算;汾酒集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后,调入在编人员3人。
2、政府性基金 0 元,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 0 元,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6292995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364336元。
1、基本支出22890653元,比上年增加4250893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原老龄、体育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汾酒集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后,调入在编人员3人。中医院人员经费正常晋档调资增加、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并补发2014年10月-2018年12月职业年金和增加独生子女奖励金预算。
2、项目支出40039302元。比增加15113443元。增加原因是:中医院增加医技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局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000元/人年测算,27人共计5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取暖费按照 0 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2辆车共计50000元。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本单位收费征收计划 0元,无增减变动;
罚没收入0元,无增减变动。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38833787元,具体项目如下:
1、2020年体育公共文化项目资金267240元。主要依据:晋财文[2019]148号公文办理事项请示单,用途: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展示新时代蓬勃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测算标准:我市共有262个村,每村1200元(其中中央600元/村,省、市、县三级600元/村),测算过程:中央:每村1200元*262*50%=157200元;山西省:每村1200元*262*50%*40%=62880元;吕梁市每村1200元*262*50%*30%=47160元;汾阳市:每村1200元*262*50%*30%=4716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展示新时代蓬勃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绩效目标: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2020年全部项目实施完成。绩效评价: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二青会火炬传递活动项目经费635282元。主要依据:公文办理事项请示单。用途:二青会火炬传递在2019年7月26日由卫体局具体组织承办,并成功举办。测算标准:二青会火炬传递活动观摩经费4850元,舞台搭建+现场布置+印刷费用+其他费用468432元,特许宣传品费用100000元,演出费用62000元。测算过程:观摩经费4850元,舞台搭建+现场布置+印刷费用+其他费用468432元,特许宣传品费用100000元,演出费用62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围绕我市火炬传递活动进行集中报道,重点宣传,扩大汾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绩效目标:确保火炬传递汾阳站活动安全稳定,万无一失。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人人都是东道主,共迎青运盛会”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自觉维护我市的良好形象。
3、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金项目12000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吕卫发[2019]59号)及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用途:在敬老月和春节期间,对我市的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测算标准:参照历年标准,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测算过程:我市现有百岁老人12人,参照历年标准,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强化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着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解决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绩效目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绩效评价:积极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
4、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补助项目50000元。主要依据:《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特困老年人慰问工作的通知》(吕卫老龄发[2019]2号)。用途: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高龄、失能失智、计生特殊家庭、留守的困难老年人进行慰问。测算标准:根据吕卫老龄发[2019]2号。测算过程:根据吕卫老龄发[2019]2号。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各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高度,解决特困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绩效目标:加大的特困老年人的慰问力度。绩效评价:开展了对老年人的慰问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做实事做好事,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承担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
5、“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项目 150000元。主要依据:公文办理事项请示卡。用途:尽快建设贫困人口域外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测算标准:“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经费150000元,其中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为50000元。测算过程:每个单位50000元,3个单位共计15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进一步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服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县域外“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就医“一站式”结算目标,重点将市级医院纳入“一站式”服务体系。绩效目标:结合国家标准,按照参保报销、医疗救助及精准扶贫的管理规范,建成覆盖吕梁市域外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单位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信息系统。绩效评价:通过县域外“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医疗报销、医疗救助等基础数据的信息化,业务处理的网络化,统计分析和决策的科学化,业务监管的智能化,资金结算的便捷化,资金管理的透明化。
6、第一书记生活补助项目30000元。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9】10号。用途:根据组织部统一安排,我单位有一名外派石楼农村第一书记,确保外派下派干部到位,并进行考核。测算标准:每年250天,每天120元。测算过程:250天*12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我单位有一名外派石楼农村第一书记,确保外派下派干部到位,提升了驻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积极性,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绩效目标:确保农村第一书记的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绩效评价:为农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作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
7、制作健康促进市创建成果的高标准汇报片项目258000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2019资金第490号。用途:做好健康促进市创建成果的宣传。测算标准:政府采购中标价。测算过程:根据政府采购中标价。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根据省市卫健部门要求,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市,创建工作基本就绪,等待验收。绩效目标:在国家评估验收时播放反映我市创建成果的高标准汇报片。绩效评价: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对于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8、《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76号)项目办公费588700元:老年村医退养5368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51900元。
(1)老年村医退养5368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测算标准:退养补助是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退岗乡村医生发放的退养补助,满10年工龄200元/人/月、满20年工龄250元/人/月、满30年工龄300元/人/月。测算过程:10年以上36人(36*200*12=86400元),20年以上48人(48*250*12=144000元),30年以上371人(371*300*12=1335600元)共1566000元(其中本级配套103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目标:确保60岁以上退岗乡村医生补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保障待遇。
(2)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519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养老缴费为未满60周岁,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注册在岗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测算标准:每年每人360元,共368人。测算过程:360*368=132480元(其中上级安排51900元,上年本级结转57660元,本年配套2292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目标:及时足额上缴符合交纳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绩效评价: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9、省级职业健康工作项目经费3000元。主要依据:吕财社[2019]173号,提前下达省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用途:做好日常职业健康工作。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水平。绩效目标: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绩效评价: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10、2019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三季度)940000元。主要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5]53号)、《吕梁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吕卫基妇发[2018]13号)。用途: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测算标准:10年36人、20年以上48人、30年以上355人(2019年人员情况) , 配套比例省、县各50% ,共1131300元(其中上年结转本级191300元)。测算过程:10年以上36人(36*200*9=64800元),20年以上48人(48*250*9=108000元),30年以上355人(355*300*9=9585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目标:确保60岁以上退岗乡村医生补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保障待遇。
11、村医通运行项目经费8112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村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6]56号)。用途:“山西省村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用成熟的移动4G通讯技术,通过为全省所有村卫生室配备信息服务移动终端,搭建省级到村级的纵向信息网络,实现服务信息和工作信息的互联共享,方便各层级之间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测算标准:共338个村,每个村医每年240元,测算过程:338*240=8112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村医可通过村医通APP客户端,随时查阅医学常用知识和业务规范操作,了解最新行业动态和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服务群众任务和上级工作安排。绩效目标:业务助手、分级诊疗、信息上报、信息推送、数据统计、通讯录。绩效评价:村医通过使用移动终端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数据规范上报工作;落实上级安排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12、2020年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项目1030000元。主要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5]53号)、《吕梁市卫计委 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吕卫基妇发[2018]13号)。用途: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测算标准:退养补助是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退休乡村医生发放的养老补助,满10年工龄200元/人/月、满20年工龄250元/人/月、满30年工龄300元/人/月。测算过程:10年以上36人(36*200*12=86400元),20年以上48人(48*250*12=144000元),30年以上371人(371*300*12=1335600元)共1566000元(其中县级配套5368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保障全市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绩效目标:确保60岁以上退岗乡村医生补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保障待遇。
13、城子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775147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用途: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服务。测算标准:城子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工程已验收。测算过程:根据政府采购工程验收报告。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服务。绩效目标:完成城子卫生院的房屋置换及维修工程。绩效评价: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服务。
14、“两癌”检查等项目资金 (晋财社【2019】176号):“两癌”筛查13.94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万元、支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8.2万元、卫生宣传费3.5万元。
(1)“两癌”筛查项目13.94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晋财社【2019】176号)、吕财社【2012】1348号、晋卫妇幼发【2016】5号。用途:保障全市农村重大公共卫生两癌项目顺利完成。测算标准:本年度任务数宫颈癌8000例,每例49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每例39.2元),县级配套20%(每例9.8元);HPV1000例,每例147.5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县级配套20%(每例29.5元);乳腺癌2000例,每例79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每例63.2元),县级配套20%(每例15.8元)。测算过程:宫颈癌8000例*49元/例=392000元,HPV1000例*147.5=147500元,乳腺癌2000例*79元/例=158000元,共计697500元(其中中央418600元,省级139400元,县级应配套1395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两癌”检查目标人数,使检查人群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落实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7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晋财社【2019】176号)、晋卫办妇幼发【2018】1号。用途:免费农村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测算标准:每对夫妇240元,中央及省级配套经费84%,县级配套经费16%,测算过程:1500对*240元/例=360000元(其中中央预拨160000元,省级预拨70000元,县级配套7488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指导准备生育的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孕前检查和咨询指导,选择合适的时机生育,规避可能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对于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具有重要作用。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树立健康饮食、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提高人口质量,实现“健康中国”。
(3)支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82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支持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手术,大大降低了非意愿妊娠、流引产和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绩效目标: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绩效评价:促进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育龄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生殖保健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4)卫生宣传费35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卫生宣传。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和自觉性。绩效目标:宣传食品卫生法,普及食品卫生知识。绩效评价: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生产安全的守法意识和食品质量意识。
15、山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中央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妇幼卫生监测、食品安全保障等)(晋财社[2019]209号):妇幼卫生监测77500元、“两癌”检查41.86万元、孕前优生160000元、基本避孕手术120000元、随机监督抽查20000元、人口监测70000元、卫生健康项目管理20000共88.61万元:
(1)妇幼卫生监测项目77500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完善和执行监测方案,工作中我们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为宗旨,为妇女儿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来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来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绩效目标:为妇女儿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长效机制。绩效评价:孕产妇死亡训练场控制在18/10万以内,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稳定在130/万左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以省为单位,工作开展率达到100%,以监测医院单位,每月《孕产妇个案调查表》报量达到本院产科月分娩量的95%以上;项目填写错误率<5%。表卡项目完整率≧98%。危重孕产妇病例漏报单≦5%;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1%。以监测医院为单位,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录入的正确率达到99%。
(2)“两癌”检查项目4186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保障全市农村重大公共卫生两癌项目顺利完成。测算标准:本年度任务数宫颈癌8000例,每例49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每例39.2元),县级配套20%(每例9.8元);HPV1000例,每例147.5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县级配套20%(每例29.5元);乳腺癌2000例,每例79元,中央及省级配套80%(每例63.2元),县级配套20%(每例15.8元)。测算过程:宫颈癌8000例*49元/例=392000元,HPV1000例*147.5=147500元同,乳腺癌2000例*79元/例=158000元,共计697500元(其中中央418600元,省级139400元,县级应配套1395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两癌”检查目标人数,使检查人群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落实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
(3)孕前优生项目16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免费农村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测算标准:每对夫妇240元,中央及省级配套经费84%,县级配套经费16%。测算过程;1500对*240元/例=360000元(其中中央预拨160000元,省级预拨70000元,县级配套7488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指导准备生育的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孕前检查和咨询指导,选择合适的时机生育,规避可能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对于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具有重要作用。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树立健康饮食、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提高人口质量,实现“健康中国”。
(4)基本避孕手术项目12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用于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手术,大大降低了非意愿妊娠、流引产和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绩效目标: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绩效评价:促进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育龄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生殖保健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5)随机监督抽查项目2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用作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资金。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确保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双随机”抽检工作正常运行。绩效目标:对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绩效评价:对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对不达标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改进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条件,确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作好抽检结果公布工作。
(6)人口监测项目7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做好人口监测工作有利于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研究解决重大人口问题;有利于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有利于改革完善服务管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用于人口监测。绩效目标:建立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库。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人口监测机制,采集人口信息并录入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覆盖率和准确率,及时掌握出生、死亡、流动迁移情况,充分发挥全员人口数据库作用,为评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制人口形势、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7)卫生健康管理项目2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奖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09号)。用途:做好日常职业健康工作。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水平。绩效目标: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绩效评价: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16、王伟峰女儿王锦钰医疗费救助35800元。主要依据:汾卫体字[2020]2号、汾信案字[2020]2号。用途:王伟峰女儿王锦钰医疗费救助。测算标准:该患儿每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测算过程:该患儿每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在全国有重大活动及会议期间,王伟峰能够积极服从大局,听从政府有关部门劝导,配合工作,未造成重大事件。绩效目标:及时足额将王伟峰女儿医疗救治费用发放到位。绩效评价:卫体局和稳控单位文峰街道办事处一致认为,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对王伟峰女儿王锦钰医疗救治费用有必要请求市政府并结合本人申请给予补助。
17、2020年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省级补助914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测算标准:每人每月60元,省、市、县各20元。测算过程:452人*60*12=325440元,每人每月60元,省、市、县各2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绩效目标:充分调动乡村两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足额将计生服务员报酬发放到位。绩效评价:有效提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年度各项计生工作指标的圆满完成。
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项目40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中央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210号)。用途石庄卫生院、栗家庄卫生院、杨家庄卫生院、西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测算标准:每个卫生院或社区100000元。测算过程:4*100000=40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独立设置中医药临床科室,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辖区内居民,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绩效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绩效评价: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9、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山西中医振兴计划项目50000元。主要依据: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振兴中医药发展事业,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测算标准:根据上级指标。测算过程:根据上级指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临床应用。绩效目标:加强中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绩效评价: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0、奖励扶助项目560000元、特别扶助项目600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87号)。用途:计生家庭奖扶(1、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奖励 4、双女绝育家庭的奖励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农村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双方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发放补助)。测算标准: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6600元/人/年;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7800元/人/年;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960元/人/年。测算过程: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3503600元;退二孩26户126000元;双女绝育家庭1户3000元;奖励扶助1232人117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4人26400元;独生子女死亡18人140400元,共计4973480元(其中包含中央预拨620000元,省级预拨1192000元,市级预拨9665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把好事办好。绩效目标:将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退二孩26户、双女绝育家庭1户、奖励扶助1232人、独生子女伤残4人、独生子女死亡18人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绩效评价: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发放覆盖率达到100%,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21、2020省级补助项目:奖励扶助378200元、特别扶助78700元、省四项735100元。主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医疗卫生领域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社【2019】176号)。用途:计生家庭奖扶(1、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奖励 4、双女绝育家庭的奖励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农村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双方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发放补助)。测算标准: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6600元/人/年;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7800元/人/年;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960元/人/年。测算过程: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3503600元;退二孩26户126000元;双女绝育家庭1户3000元;奖励扶助1232人117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4人26400元;独生子女死亡18人140400元,共计4973480元(其中包含中央预拨620000元,省级预拨1192000元,市级预拨9665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把好事办好。绩效目标:将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退二孩26户、双女绝育家庭1户、奖励扶助1232人、独生子女伤残4人、独生子女死亡18人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绩效评价: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发放覆盖率达到100%,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22、计划生育奖扶市级配套资金966500元(提前预拨80%经费)。主要依据:《吕梁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奖扶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吕财社[2019]155号)。用途:计生家庭奖扶(1、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奖励 4、双女绝育家庭的奖励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农村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双方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发放补助)。测算标准: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6600元/人/年;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7800元/人/年;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960元/人/年。测算过程: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3503600元;退二孩26户126000元;双女绝育家庭1户3000元;奖励扶助1232人117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4人26400元;独生子女死亡18人140400元,共计4973480元(其中包含中央预拨620000元,省级预拨1192000元,市级预拨9665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把好事办好。绩效目标:将独生子女父母5851人、退二孩26户、双女绝育家庭1户、奖励扶助1232人、独生子女伤残4人、独生子女死亡18人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绩效评价: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发放覆盖率达到100%,家庭发展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23、2020年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市级配套资金经费88500元(提前预拨80%)。主要依据:《吕梁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吕计生组办发[2018]1号)。用途: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测算标准:每人每月60元,省、市、县各20元。测算过程:452人*60*12=325440元,每人每月60元,省、市、县各2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绩效目标:充分调动乡村两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足额将计生服务员报酬发放到位。绩效评价:有效提升乡村两级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年度各项计生工作指标的圆满完成。
24、中医院设备购置款项目6040000元和已采设备未付款项目21000000元。主要依据:是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资金)2017资金第651号。用途:主要用于新院区的是医疗设备购置和支付已经采购未付的医疗设备款。项目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可实现医疗收入的增长,保障医院的日常运行支出,可为城乡居民患者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绩效目标及评价:①项目概况:汾阳市中医院因新院建设落成,需整体搬迁,现有医疗设备短缺,多种设备陈旧落后,为改善医疗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价值共计3148.6973万元;②项目设立的必要性:为大力发展中医事业,优化医疗环境,改善医疗条件,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患者需求;③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依据《合同法》规定公平自愿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履行;④实施计划:本年内完成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并投入使用;⑤项目质量指标:100%符合医疗行业标准;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实现医疗收入的增长,可为城乡居民患者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25、中医院医技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1209000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8月8日下发的《防空地下室补缴通知书》。用途为新建医技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支出。项目资金来源:汾阳市财政。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可保障城乡居民患者的应急需求。绩效目标:①项目概况:汾阳市中医院新建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0.9万元;②项目设立的必要性:根据国家及上级的政策规定,以及人民防空部门的要求,必须有相应的防空设施,以保障应急需要;③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严格执行项目指标的收支管理,必须专款专用;④ 实施计划:此项目为2020年的一次性项目;⑤社会效益:能够保障应急需求。
26、中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项目957018元。主要依据: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用途:取消药品加成对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补助,根据2019年与2018年同期相比的增长率预估2020年全年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为11600219.67元。测算过程:全年预估销售额11600219.67元*药品加成率15%*财政补助比例55%=957018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破除以药养医的弊端,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医改的惠民政策。绩效目标:①项目名称:药品零差价补助;②项目属性:为延续项目;③项目期:2020年1月至12月;④年度资金总额:年初预算957018元;⑤项目概况:2020年全年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⑥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和患者意见反馈制度;⑦项目实施计划:依据年初预估预算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年末据实清算;⑧目标值:全年实行零差率销售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9%,社会效益指标100%让就诊的患者销售惠民政策。
27、“两癌”筛查项目配套经费75700元。主要依据:吕财社【2012】1348号文件及晋卫妇幼发[2016]5号文件。用途:保障全市农村重大公共卫生两癌项目顺利完成。测算标准:中央级省级项目经费负担80%,县级财政负担20%项目经费。测算过程;宫颈癌4500例*49元/例 *20%,应配套经费44100元;乳腺癌2000例*79元/例*20%,应配套经费316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两癌”检查目标人数,使检查人群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落实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
28、免费农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项目74880元。主要依据:吕财社【2012】1348号、晋卫妇幼发【2016】5号。用途:免费农村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测算标准:每对夫妇240元,中央及省级配套经费84%,县级配套经费16%。测算过程:1950例*240元/例*16%,应配套经费74880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配套。绩效目标:全年完成省级下达“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指导准备生育的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孕前检查和咨询指导,选择合适的时机生育,规避可能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对于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具有重要作用。绩效评价:圆满完成下达任务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努力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树立健康饮食、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提高人口质量,实现“健康中国”。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17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52299.59元减少18282.59元,减少原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30359元,比上年实际支出49489.59减少19130.59元,减少原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2、公务接待费3658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采购1.4米桌子8支7600元,A3一体机1台6700元,环保皮1套1350元,铁皮柜5支2500元,职员椅10支2800元;中医药项目发展工作经费采购联想电脑2台9800元;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工作经费采购联想电脑2台9800元,HP打印机2台2960元;计生宣传费采购HP打印机2台2960元,联想电脑2台9800元。戴尔10台49500元,惠普10台14000元,爱普尔10台34250元。茶几2支800元,沙发2套3400元,空调5台14250元,茶几20个5200元,环保皮沙发10支4500元,职员椅40支11200元,五节档案柜20组11000元,打印机10台14000元,办公桌10支7500元,高低床20个14000元,发言台1台950元,条桌7支2800元,会议桌6米8700元,会议椅50支18000元,台式机10台420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规划收入62929955元,规划支出62929955元。
2021年规划收入66076453元,规划支出66076453元。
2022年规划收入69380275元,规划支出69380275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计146080667元,其中流动资产52363358.03元,固定资产原值91263467.22元(其中主要有房屋及构筑物30450412.44元,车辆7辆共837705.5元),累计折旧37797095.18元,在建工程30105559.45元,无形资产原值11225957.08元,累计摊销1080579.09元,负债合计54397028.73元,净资产91683638.78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两癌”筛查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
2、免费农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指免费享受农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农村夫妇(男/女)。
3、运行经费:由市财政局向新设机构拨付固定运行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 5 月1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