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林业局是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资源管理、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等其他有关林业事务。我局设有站室及下属14个,其中:林业行政人员编制8人实有14人,种植园编制8人实有7人,经销站编制13人实有10人,林政管理站编制5人实有4人,林业技术站编制6人实有2人,资金征费站编制3人实有1人,森林公安派出所编制9人实有7人,林权管理中心编制2人实有2人,林业站编制3人实有3人,检疫站编制2人实有1人,种苗站编制1人实有0人,核桃研究所编制1人实有0人,林场编制16人实有16人,苗圃编制10人实有10,实有在职职工共计77人。公务用车辆2台。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281523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3.24%。2020年支出预算 3281523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43.24%。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欧投800公顷荒山造林任务,总投资1100万元; 

  2、以核桃经济林提质增效为主要抓手,有效提升核桃产业产出效益,全年完成核桃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5万亩; 

  3、完成吕梁市下达的三北防护林工程3000亩,天然林保护工程3000亩; 

  4、以文峪河、磁窑河流域绿化工程为重点,高质量、高标准打造我市河畅岸绿的生态格局; 

  5、开工建设307改线通道绿化工程,绿化里程27公里,概算投资1500万元; 

  6、继续完善杏花村镇东堡村杏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7、做好现有绿化工程的管护管理,保护造林成果; 

  8、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检疫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新《森林法》的宣传工作。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包括本机关预算和汾阳市国营苗圃、汾阳市向阳林场在内的汇总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281523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995998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3281523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24995998元。减少原因是:有三人退休经费减少,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0元,2019年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0元,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2815231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24995998元。 

  1、基本支出 6590817元,比上年增加395732元。增加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增加独生子女奖励金经费。 

  2、项目支出26224414元,比上年减少25391730 元。减少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在建项目支付比例减少,主要用于:绿色林业建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差旅费支出等。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林场房租收入收费征收计划49100元,2019年实际完成数相比无变化。 

  罚没收入0元,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23525312元,具体项目如下: 

  1、汾平通道绿化等五项工程项目13303431元,主要依据:汾发改审发[2017]55号文件,用途:净化水质和空气、防止水土流失7000亩,延长交通干线的使用寿命。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通道绿化覆盖3000亩,增加劳动力2000人,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绩效目标:2019年支付工程1330.3431万元,计划于2020年11月底前支付1826万元。绩效评价:提高群众满意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2、石盘山景区及农田林网项目1316281元,主要依据:汾发改审发[2017]9号文件,用途: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遏制项目区生态退化,在实施我省“生态兴省”战略中充分发挥森林的重要作用。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通道绿化覆盖3000亩,净化水质和空气、防止水土流失7000亩。绩效目标:实现了乡镇政府所在村、星级村、县域交界村等重点村绿化全覆盖,规划设计栽植各类苗木93万余株,总投资6540.6万元。绩效评价: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 

  3、2020年森林防火费项目550000元,主要依据:市长批示,用途:保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森林防火,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绩效目标: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打击野外用火,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绩效评价:提高群众满意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高。 

  4、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742000元,主要依据是市长批示,用途: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数据库信息,形成内容全、精度高、现势性强的森林资源数据库。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数据信息、林地变更和二类调查数据有机法形成内容全、精度高、现势性的森林资源数据库。绩效评价:提高群众满意度,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遏制项目区生态退化,在实施我省“生态兴省”战略中充分发挥森林的重要作用 

  5、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90000元,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农户补助3000000元,社会保护补助201500元,共计32915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农户补助用于退耕还林涉及农户发放中央补助,共计300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给农民每亩增加300元收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绩效目标:由专人负责发放补助金,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将3000000元全部发放。绩效评价: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6、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补助26994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592200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300000元,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到期面积抚育补助470000元,共计4061600元。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用于全市422200亩天然林的管护及设施建设维护,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通过加强管护和增加管护设施。绩效目标:全市42.22万亩面积聘用81名天保管护人员和8名天保巡查员对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制止人畜进入管护区、制止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的行为使全市的森林得到加强。绩效评价: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加快植被恢复与发展步伐,实现生态和谐,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7、2020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未成林造林地管护123000元,永久性公益林补助95000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0000元,共计248000元。2019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未成林地管护),通过项目的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在实施我省“生态兴省”战略中充分发挥森林的重要作用。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扩大社会就业,改善城市周边人居环境,减少雾霾及灰尘,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绩效目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遏制项目区生态退化,扩大社会就业。绩效评价:提高群众满意度,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 

  8、第一书记扶贫补助项目12500元,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用途:保障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测算标准:按照每天补贴5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保障生活工作基本条件,确保农村第一书记能够安心工作、做出成绩。绩效目标:准确掌握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生活中所需所求,帮助扶贫户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绩效评价: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000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增加33342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0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53400元,增加原因是:车辆派遣增加。 

  2、公务接待费30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0058   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费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务业务费采购电脑2台9100元;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采购维修工程523000元,共计5321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15231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1523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71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75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2900元,项目支出26224414元。 

  2021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41491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41491元,项目支出12500元。 

  2022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54886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54886元,项目支出1250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11832742.38元,其中: 流动资产11390709.21元,占资产总额的96%;非流动资产442033.17元,占资产总额的4%,固定资产2685259元,占资产总额的22%,。 

  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2685259元,其中:房屋1089平方米,共计162903元;汽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洒水车1辆,共计207786元;通用设备140件,1833825元;专用设备41件,共计480745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 

  森林防火: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采取的各种扑救森林火灾的措施。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汾阳市林业局 

  2020年 5 月 13日 

    

    

  附件:
    1、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