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三股一室六个执法中队;现有正式职工42人、城市管理协勤人员120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主要职能包括:一是按照《规划法》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二是对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三是对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四是对违反《绿化条例》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管理。 

  单位现有工具车一辆、长安面包车各十辆、昌河面包车一辆、皮卡车六辆、执法用电动汽车六台、执法用电瓶车六台;宝来小汽车一辆,办公用家具以及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资产。部门预算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1、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7资金第229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城管协勤人员)项目,2020年全年费用4953600元。 

  2、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9资金第647号,拆除宏宇策划部擎天柱赔偿费项目共计410000元。 

  3、根据汾组通字【2017】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派遣兴县扶贫农村第一书记1人,每天补贴120元,全年按250天,共计30000元。 

  4、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9资金第626号,拆除擎天柱广告项目共计1429764元。 

  5、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9资金第433号,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共计601049元。 

  6、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9资金第647号,特达擎天柱赔款项目共计50000元。 

  7、由于执法办案工作量大,为了确保执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办案经费项目共计135000元。 

  8、办公场所搬迁费共计50000元。 

  9、燃油费共计50000元。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规划法》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二是对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三是对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四是对违反《绿化条例》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五是根据《环保法》对市区大气环境污染违法五章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3098075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915052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1309875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6915052元。减少变动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数据“智慧”城管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0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309875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915052元。 

  1、基本支出5388662元,比上年增加947719元。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2014年-2018年补缴职业年金。 

  2、项目支出7709413元。比上年减少7862771元。减少变动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数据“智慧”城管项目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共计756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取暖费按照与供热公司签订的合同标准,每年73447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000元。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收费征收计划25000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329298.6元减少79298.6元,减少因素是:农贸市场逐步规范,占道经营者减少,所以费源也随之减少。 

  罚没收入200000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2765999.7元减少2565999.7元,减少因素是:根据汾阳市自然资源局《终止委托通知书》精神,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合并,规划局所有职能全部由自然资源局行使,从2019年11月22日起,违反城乡规划的处罚职能已经移交给自然资源局,因此2020年我单位罚没收入绝大部分减少。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49836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城管协勤人员)项目4953600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7资金第229号,用途:为有效缓解我市城市执法力量不足、管理矛盾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 测算标准:工资120人,每人每月2350元;社会保险120人,每人每月770元;管理费120人,每人每月320元(上述全部含税金、福利等)。测算过程:120人月均费用412800元, 2019年全年费用49536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规范市容市貌促进市场经济,带动就业120名,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根据汾组通字【2017】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派遣兴县扶贫农村第一书记1人,测算过程:按每天补贴标准12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是确保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做到“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争取早日脱贫。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5945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07630.09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47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206685.09元,增加变化原因是2019年实际支出268314.91元,2020年按照标准每辆车25000元*19辆车测算,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 

  2、公务接待费945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945元,增减变化原因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接待标准,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化。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计划采购A4纸和U盘等办案经费共计135000元。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城管协勤人员)项目4953600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件 2017资金第229号,测算标准:工资120人,每人每月2350元;社会保险120人,每人每月770元;管理费120人,每人每月320元(上述全部含税金、福利等)。测算过程:120人月均费用412800元, 2020年全年费用4953600元。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 

  1、收入预算13098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9875元 

  2、支出预算1309875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8662元(工资福利支出46546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053元)项目支出7709413元。 

  2021年: 

  1、收入预算13098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9875元 

  2、支出预算1309875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8662元(工资福利支出46546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053元)项目支出7709413元。 

  2022年: 

  1、收入预算13098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9875元 

  2、支出预算1309875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8662元(工资福利支出46546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053元)项目支出7709413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19辆,账面原值1263174.42元,办公家具355365元,其他资产价值为1788721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城市管理:包括:城乡规划、市容环境、市政建设、公用事业设施、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等。 

  城管:顾名思义就是城市综合管理,该部门拥有城市管理的执法权,被誉为整治城市脏乱差的核心力量。 

  

  

                         汾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 5 月15日 

  附件:
    1、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