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参公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招标标书、评标和竞标原则以及打分标准等工作;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检查督促供应商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采购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文档管理及保密工作;受理并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询问或质疑,并及时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和有关部门备案。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2年,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5人。在职5人,退休3人。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现无公务用车。
现有资产254173元。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75445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577元。2020年支出预算75445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577元。无其他数据变动。
三、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及时、安全、有效的落实各项国家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注重各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使我中心更好的稳定发展。为圆满完成以上目标任务,我中心接受各单位采购委托,要抓好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的工作。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75445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577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75445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577元。减少原因是:我中心由财政系统划转为政府系统新成立的政务审批管理局不是省级文明单位,所以减少文明奖。
2、政府性基金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75445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577元。
1、基本支出604450元,比上年增加18423元。增加原因是:将原在项目支出中的文明奖列入基本支出中。
2、项目支出150000元。比上年减少81000元。减少原因是:我中心由财政系统划转为政府系统新成立的政务审批管理局不是省级文明单位,所以减少文明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支;取暖费无;交通费无。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收费征收计划0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罚没收入0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无绩效目标。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2020年实际支出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动。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6600元,用于购买电脑,办公家具,A4纸。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2022年规划收支预估变化不大,人员部分:在未来两年存在调资,增资,人员调入,所以人员部分2021年预估比2020年增加85397元,2022年预估比2021年增加90000元;经常性项目部分:2021年150000元,不含评审费。2022年150000元,不含评审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4450元,基本支出6044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9432元,商品服务支出5696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056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50000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9847元,基本支出6898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432元,商品服务支出60415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50000元,不含评审费。
2022年收入总额为929847元。基本支出7798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99432元,商品服务支出80415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50000元,不含评审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期末账面无车辆。
我单位2019年房屋期末数为0.00平方米,使用其他单位房屋期末数为120.00平方米,人均占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12平方米。
我单位2019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54173元,累计折旧184620.83元,净值69552.17元,其中:通用设备199705元,占77.39%;专用设备0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元,占0%;图书档案0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468元,占22.61%。无形资产3880元,已摊销3880元,净值为0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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